武汉市中心城区到蔡甸区的104省道上,曾经矗立的一座收费站不见了踪影。12月23日,黄征驾驶他的城郊公交行驶在这条二级公路上。“前几天唐河收费站被拆了。”他告诉记者,现在一辆公交每个月可省千余元过路费。
此前,湖北省交通厅厅长林志慧透露,湖北省拟在2009年元旦后一次性全部撤消二级公路收费站。
燃油税开征之后,国家将逐步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12月25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通知称,取消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和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后,原通过上述收费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一般预算管理,由财政部门通过部门预算或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列支渠道予以保障。中央财政已通过资金调度方式向地方财政提前拨付了125亿元。
“如果政策到位,逐步撤消不如一次撤掉。”林志慧表示。
然而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否认了唐河收费站的消失与“撤站计划”有关。蔡甸区交通局副局长周卫星向记者表示,唐河站只是临时拆除,因为收费站所在的十永线正进行改扩建。工程完后如无债务补贴,收费站可能还会重设。
周卫星也听说了省里拟一次性撤站的表态,但他认为,关于二级公路收费站的中央补贴方案细则现在还不明朗,而地方政府势必会在如何分级买单问题上讨价还价。
公路债务困局
1994年,唐河收费站开始收取车辆通行费,以偿还老汉沙公路“快成段”改扩建工程的建设贷款和集资款。但是从落成的那天开始,这个收费站就一直没有好的收成。附近的318国道,以及汉宜高速分流了大批长途车辆。
可选过境通道的增多和自身的庞大开支使唐河收费站陷入尴尬,2007年,该站的通行收入约为1200万元,而其应付贷款年息近2000万元,收了14年过路费,这座收费站至今收不抵息。
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与蔡甸区一水之隔的107国道武汉东西湖段。一份武汉市公路管理处的材料显示,该路段上的吴家山收费站从1994年4月建站至2008年2月底,共收取车辆通行费9.3358亿元,这其中有1.418亿元用于公路养护和管理人员工资,其余大部分用于还贷。但目前仅还贷款本息4.04亿元,尚余6.45亿元欠债。
记者从湖北省公路局了解到,像唐河、吴家山这样的二级公路收费站全省有102座,到2007年底尚有债务220亿元,仅武汉城市圈内的39个收费站就背负了95亿元的银行欠债。2007年,湖北省普通公路收费站的通行费收入为10.8亿元,但每年仅支付银行的利息就需16亿元。
“我们贷款路段的银行债务户头都是交通部门的名字。”湖北省公路局费收处主任王健民告诉记者,普通公路收费站在1999年实行收支两条线统贷统还后,债务全部转入省市公路管理处。
公路债务近年来始终困扰着这个“九省通衢”的中部省份。在2008年湖北省的人代会上,蔡甸区区长谢宗孝表示,只要能撤除横在蔡甸区和中心城区的唐河收费站,蔡甸区财政愿意补偿相关费用。这一提案立即得到了湖北省交通厅的支持。
7月,湖北省交通厅决定,年内以撤销唐河收费站为试点,探索通过政府回购等方式撤并公路收费站,降低公众出行成本,并力争将武汉城市圈作为中部地区撤并调整普通公路收费站的试点。
但回购方案后来没了下文。
“一条路跨越几个行政区,就我一个区买单,不公平。”武汉市蔡甸区交通局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此解释回购案的难产。
王健民认为,一般中部地区的区县级财政一年收入也就4亿-5亿元,拿出几个亿来给公路贷款兜底,阻力很大,也不太现实。
谁来买单?
12月6日,燃油税改方案公布,转机出现。
方案中提出,调整税额形成的成品油消费税收入一律专款专用,分别用于替代公路养路费等六项收费的支出,补助各地取消已审批的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并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必要扶持。
交通运输部规划司战略规划处处长刘占山表示,目前有关部委正在确定逐步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站的可行性时间表。东部发达地区有望率先取消,中西部地区则会逐步取消,时间限度为5年。
而不等时间表排出,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了第一批补贴名额的争夺。
12月19日,林志慧即在一次会议上宣布,湖北拟一次性撤消境内所有二级公路收费站。她表示,如果中央补贴政策到位,不如一次撤掉。“撤除早,将早享受国家的补贴政策。”
刘占山此前透露,在燃油税改革的第一稿里,原拟在2009年1月1日征税之时全部取消二级公路收费,但后来该方案遭到否决。
尽管最终央地分摊的方案细则还未出台,中央很快就定下了“地方主体”的基调。在12月22日的全国交通厅局长会议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表示,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需按照“国家鼓励、地方为主”的总体思路制定实施方案,号召各地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金投入。
《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预算管理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成品油消费税为中央收入,中央将从2009年起,按月向地方财政拨付资金。
审计署于今年2月27日发布的《18个省市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显示,一些地方政府依赖银行贷款大量修路,造成收费公路建设规模过大,超出了自身财力和资源承受能力,增大了偿债风险和资源风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守信告诉记者,随着燃油税最终以中央税身份亮相,对于地方政府来说,这使得原先从下游零售环节征收、成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种的希望落空。地方政府和部门,希望能从税补中尽可能多分一杯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