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似乎已是风雨欲来。先是“消息人士”吹风,后是财税专家说法,这让公众那份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未获相关信号的期待,重新激越起来。随着个税常识的普及,人们越来越形成一个共识:提高个税起征点不如优化税制。2月9日《南方日报》消息说,昨日在北京的一个公开活动上,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北京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等五位著名学者一致表示,目前正是推行包括上调个税起征点在内的一揽子个税改革方案的最佳时机。
眼下谈个税改革,显然绕不开金融危机后的民生关怀。个税征收的公平取向、对财税政策的影响、对宏观经济面的效应,都越发引起舆论的关注。当前来说,内需是最大的课题,内需要旺,税负的刺激不可小视。有一个道理值得谨记:公民普遍的幸福感来自优良的制度,而非物质财富。大家都知道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其实意义有限,但就是对这个“意义有限”的话题,仍寄予了“意味深远”的期待,足以可见个税对经济社会的影响更多的在于一种导向意义。弄懂这个意义,讨论个税改革与调整才不至于与民意鸡同鸭讲。
遗憾的是,政府或专家在这个层面比较分裂。政府对个税甚少表态,至多也是“近期不可能调整”之类的定调,专家也一遍遍教导百姓个税调整意义不大、对边际消费倾向影响有限——然而在实践中,却又不约而同地把个税当作了降妖除魔的金箍棒:比如地方政府不断出台“购房退税”等政策刺激楼场,比如一到危机时刻就重新高估个税的意义等等。当然,这种分裂的好处在于启发了公众对个税的理性,既不看高,也不看低。如实地看到个税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合拍程度,于是更期待一种综合考虑纳税人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综合计算纳税金额、甚至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等因素,实行基本生计扣除加专项扣除的个税新机制。
其实,与其说是公众对个税天然敏感,不如说是个税改革与调整中的民意一次次被闲置、一次次被沉积,然后又在个税话题中一次次被激活。很多问题迟迟没有得到回答:譬如单位代扣式个税管住了工薪阶层,却放任了真正的高薪阶层;譬如个税免征额是保证公民个人生活和发展基本需要的部分,为什么没有划定类似于基本教育支出等免税支出,起征点为何不能与CPI挂钩、实现指数化与动态化调整;譬如普遍意义上的个税为什么没有能培育出公民普遍意义上的纳税意识……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这些问题才是个税改革的“最佳时机”,然而,这一“时机”早已呈现,只不过未曾被决策者所重视。
个税改革,如果只是为了刺激消费,如果只是为了应对危机,恐怕还会不断被“热议”下去。一项调查数据值得我们深思:83.4%的被调查者感觉作为纳税人“亏”,只履行义务没行使权利;39.0%的纳税人很焦虑,我很想行使监督权利,但不知道怎么办;11.5%的人没感觉,反正交多交少都一样;只有8.4%的人觉得很光荣,纳税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个税改革,除了公平与效率的考量之外,或许也应该在提升社会纳税意识上有所担当。
“先解决对百姓影响最大的问题,再解决百姓呼声最高的问题,然后解决最容易操作的问题,再次是解决改革震荡最小的问题。”个税改革,任何时候都是好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