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有望今年修订
日前,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财政部条法司2009年工作要点》(财办法[2009]4号)。要点强调,2009年财政立法要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以及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要求,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立法计划的要求,按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财法[2005]5号)提出的建立健全财政法律制度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财政立法进程,着力提高财政立法质量,保质保量地做好财政立法工作。
在财政立法方面,条法司将积极做好四大工作:
1、与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工委共同做好《预算法》修改的相关工作,配合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做好《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等单行税法、《资产评估法》等立法项目起草、修订工作。
2、按照2009年国务院立法计划和财政部立法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彩票管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转移支付管理暂行条例》、《评估行业管理条例》、《船舶吨税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条例》、《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办法》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修订工作。
3、按照2009年财政部立法计划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金融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修订)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资产评估行业的有关立法项目的起草、制定工作。
4、积极参与《国家赔偿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住房保障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等立法项目相关立法工作。
上述立法中,一直备受舆论关注的《注册会计师法》的全面修订再次被提上议程。此前,财政部曾经提出多轮《注册会计师法》修订的征求意见稿,都因争议较大而被搁置。财税专家透露,《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已经被国务院和财政部纳入2009年度立法计划,修订工作有望在今年取得较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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