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中,自助性保障部分尚缺乏制度性的形式。在对"购房退税"政策的讨论中,把视野扩大到与完善公共政策、促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联系起来,这个讨论就能够获得更加积极的成果
因为楼市低迷,最近一些地方政府设想推出"购房退税"政策。这迅速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舆论中多有批评,认为这种政策是政府为开发商"托市","对穷人不公平"等。这些意见有一定道理,"购房退税"政策确有缺点。但这个话题值得展开讨论,展开了才能深入,深入了才能理清思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经济的政策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人们日渐熟悉的"宏观政策",其目标主要是维护国民经济整体的平稳健康运行;"保增长"就是典型的宏观调控政策。第二类是长期以来我国一直采用的"产业政策",其目标是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和产业结构适时升级;关于"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的判断,就是产业政策的内容。第三类是"公共政策",其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公平;廉租房要做到"应保尽保"就是公共政策中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
发达国家的"购房退税"是中长期政策,并不和"保增长"相联系
"购房退税"并不是一项新发明,这个政策在很多发达国家普遍采用。例如美国就长期实行,每个美国人一生中第一次购房时,按揭贷款的利息部分可以申请退还个人所得税。
但需要强调的是,迄今在这些发达国家所实行的"购房退税"政策一般属于中长期政策,其目标通常并不是短期的"保增长"。美国之所以实行"购房退税"政策有两个基本原因。一是,美国的经济发展早就进入了"后工业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供大于求"已经成为社会供求关系的常态,经济持续增长的主要障碍已经从生产、供给领域转移到了消费、需求领域。因此,作为长期性经济政策,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形成长期性的需求和促进消费结构升级。二是,在美国,中产阶级已经占了社会人口的主要比重,社会主流的利益诉求已经从一般地"提高收入"转向了"私人财富累积"。
此外,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在针对房地产的税负结构中,对持有环节征收的"物业税"、"财产税"或"差饷税(我国香港)"等是主要税种;而且这些针对持有环节征收的税种通常是地方税的主要来源。因此,地方政府自然有积极性通过"购房退税"鼓励人们在本地区购房置业。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在国际经验中,"购房退税"一般并不和调整短期总量平衡关系、和"保增长"相联系。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多方面发展不平衡的国情决定,"中观"范畴的区域经济和产业经济与短期经济运行之间的关系非常密切。工业化发展阶段是工业生产能力、社会基础设施和城市固定资产大规模形成的阶段,人民生活快速改善的阶段,钢材、水泥等重要基础产业以及地处产业链"上游"的房地产业对社会投资规模和经济总量的影响非常明显。正因如此,我国近期中央的宏观调控政策中密集地加入了产业振兴的内容。宏观政策与产业政策密切结合,这是我国在力图率先走出全球金融危机阴影的各项努力中,一个重要的政策创新点。一些城市出于拉动当地经济的考虑,讨论出台"购房退税"政策,是自有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