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09年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结构性减税作为当前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已成为2009年税收政策的主基调。
与全面减税不同,结构性减税并不是单向的、全面的,而是有选择的,包含税收有增有减的含义。不是单向的,意味着在结构性减税的同时,不排除结构性增税;不是全面的,意味着只针对部分税种实施减免优惠政策。结构性减税是为满足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根据优化税制结构、服务于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相应调整税收政策,开征一部分新税种或提高现有税种的税率,降低另一部分税种的税率,从总量上降低税负水平,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让国民财富重新回归于民间,进而扩大投资和消费,带动经济良性增长。
自2004年以来,我国一直在进行结构性减税,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将增值税改革从东北逐步推向全国、适时调整出口退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多次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等。从效果看,这些政策都取得了扩大内需、优化经济结构的作用。因此,在经济面临巨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实施结构性减税,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规范和完善税制的客观要求。
从已出台的减税政策看,2009年主要是继续执行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和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税政策,降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和单边征收政策,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税收负担政策,调整完善出口退税和关税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收政策。从可实施的增税政策看,主要包括适当扩大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实行从价和从量相结合的计征方式,改变部分应税品目的计税依据。完善消费税制度,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大量消耗资源的产品纳入征收范围。
减税在短期内意味着财政减收。2008年下半年集中推出的减税政策力度不可谓不大。据有关部门测算,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采取的一系列减税措施,将导致2009年财政收入减收5000亿元。其中增值税转型改革,是我国历史上单项税制改革减税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企业固定资产和设备投资可以全额抵扣,仅此一项就将减税1230亿元,2009年增值税增速因此将下降到8%。印花税也是减收较多的一个税种。2008年印花税收入由2007年的2000多亿元下降到900余亿元。根据股票日交易量、波动情况等信息分析,2009年证券交易印花税预计只有240亿元。对1.6升和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预计将减收180亿元左右。此外,出口退税率上调也是税收减收的重要原因。可以预计,实施上述较大规模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会给财政收入带来较大的压力,前几年税收增长大幅超过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局面可能不会再现。
当前财政收支矛盾突显,一方面是经济危机导致财政收入紧张,另一方面是扩张性财政政策要求加大支出,政府平衡财政收支必定左右为难。有观点认为,在财政收支压力巨大的情况下,减税并非良策。也有地方政府建议,年内不能再推出集中减税政策。笔者认为,这些观点和主张都值得商榷。
首先,减税并非必然导致企业投资扩大,也不会必然导致产能过剩,但却可以有效帮助那些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较大、处在生死关头面临倒闭的中小企业得以生存,可以稳定就业,成为农民工获得收入的前提。因此,从拯救中小企业、保护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的角度看,减税可以说是刺激内需的良方。动态地看,减税政策刺激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最终会带来税源扩大,财政增收。
其次,增加财政支出比减税更能刺激消费需求的结论也不成立。现代经济理论认为,政府支出和政府税收在决定国民产出过程中都具有乘数效应。虽然政府支出乘数大于政府税收乘数,但财政投入民生要取得效果,必须与公共财政制度完善、一系列权利保障体系和收入分配体系的建设挂钩。在我国目前公共财政制度尚未完善、收入分配体系尚未理顺的前提下,很难说增加财政支出比减税更能刺激消费需求。
再其次,我国减税并非没有空间。2009年财政收入增速可能进一步降低,进行全面减税的可能不大。但考虑到燃油税费改革、2009年将新增资源税等能在某种程度上确保财政收入减速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笔者认为,进行结构性减税依然具有一定的财力保证空间。从总量上分析,2008年财政收入总体增长较快,据财政部数据,1月~12月累计,全国财政收入执行初步统计数为61316.9亿元,同比增长19.5%。这为实施结构性减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从相对量上分析,2007年我国GDP增长11%,财政收入增幅高达31%,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增长4.8%,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7.2%,农村居民收入增长15.4%。如果扣除价格因素,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长12.2%,农村居民实际增长9.5%。2008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元,比上年增长14.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761元,比上年增长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可见,财政收入增幅虽大幅下降,但仍远远大于居民收入增幅。从财政支出方面考虑,当前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压缩财政支出特别是行政经费支出仍有较大潜力。并且通过加强税收征管、控制减免税款来增加收入,也有可能。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结构性减税的空间是有的。
值得注意的是,应该将结构性减税与规范和优化税制结合起来。现行的税负结构存在颇多不合理的地方,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资与消费需求的增长,不利于经济结构优化,势必影响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就结构性减税重点看,应选择直接为企业和个人带来减税利益的税种实行减税。除了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外,应该着力在中小企业税收优惠、个人所得税调整和资源税改革方面推进。目前应该充分考虑国际金融危机的因素,在2009年对符合产业调整要求的中小企业全部实施1年的所得税减免政策,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同时,将个人所得税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改革付诸实施,从而在全面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的前提下,减轻中低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增强居民消费能力。
诚然,对结构性减税的效应也要客观评价。税收绝不是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减税也不是一项孤立的政策,不能指望运用结构性减税政策去直接解决目前我国所有经济问题,还需要将结构性减税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相协调。在当前经济形势下,为保增长而进行适度减税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度。灵活运用预算、税收、国债、贴息、转移支付、政府采购等多种政策工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