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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征汽车“排放税”的拷问

2009-2-2 8:52 搜狐汽车 【 】【打印】【我要纠错

  在前年上海要征收“私家车交通拥堵费”的消息风波尚未平息之时,今天又传了北京要征收汽车“排放税”(俗称“放屁税”)的消息。据悉,北京市环保部门今年将深入研究机动车环境税费改革,其中已基本确定的是将对机动车征收排污费。目前的初步意见是征收标准主要根据两大因素制定:一是机动车排量大小;二是尾气排放标准高低,即国I、国II、国III、国IV标准等。也就是说,排量越大、尾气排放标准越低的车型,排污费越高;排量越小、尾气排放标准越高的车型,排污费越低。

  1998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现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联合发文,在杭州、郑州、吉林三城市进行总量排污收费试点工作。三城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噪声污染列入收费标准,小型车辆每辆300元/年、中型车辆每辆500元/年、重型车辆每辆600元/年,摩托车、助动车50-100元/年。目前实施的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征收废气排污费。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等“排污者”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计征废气排污费。

  开征汽车“放屁税”消息一出,全国一片哗然。以下是笔者从一些网络上摘录的一些网民的留言,现在的网民留言也就是代表了十三亿国民的心声与民意:

  “鉴于金融危机对经济运行造成的负面影响,为刺激和恢复经济,政府出台政策措施需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中国老百姓的税负,而眼下的苛捐杂税猛于虎也”。

  “在处理这类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问题时能不能不要老是想着收钱、罚款或缴税了事,收钱与治污真的就能划上等号?!”“燃油税开征了,养路费取消了,衙门里总得想办法再设个费用收收,不然当官的烟钱哪儿来啊?”

  “一方面口口声声求着老百姓拉动内需,另一方面又千方百计算计老百姓的银子,一切最终由老百姓为政府买单!高,实在是高!为什么就不能让老百姓的日子好过点呢? 是不是收了钱就没有污染了?”

  “今年1月1日,国家刚实施了燃油附加税,并取消养路费。从税费收入方面看,养路费归地方财政,而燃油附加税则归国家财政,因此,取消养路费,地方政府少了一大块收入。为了弥补这个地方财政缺口,于是地方政府就在想办法。在经过不到一个月的“研究”之后,北京市政府终于想出了一个提高财政收入的冠冕堂皇的好理由,而且大有“堤外损失堤内补”的架势,养路费不收了,来个排污费,两相加减,不但财政收入没有降低,而且可能还有提高!”

  中国的公务用车不在乎收这费缴那税,反正都是共产党的银子,各级官员都不心疼。而私家车主是块‘唐僧肉’,从上到下各级衙门里‘饕餮公仆’们谁都要咬一口,甚至贪婪地连骨头也不吐,对国家对老百姓有利的政策迟迟不能出台或等个十年八载的,而一有收刮老百姓血汗钱的政策一有风头很快就会执行,为何不向贪官污吏征收贪污受贿税呀?”

  这些年来,GDP外汇收入成倍增长,而民众不但享受不到高增长带来的利益,却不断的被强迫加税。一位网友写道:“现在什么都强调要与国际接轨,税收和物价与欧美接轨,可百姓的工资却与非洲接轨;为国家贡献在不断增多,可苛捐杂税却在日趋增加,社会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阶级矛盾进一步加深;凡是对老百姓有害的都与国际接轨,与老百姓有利的都不与国际接轨,现在的哪项政策通过过公民投票决定的?!来个所谓的听证会也是忽悠老百姓的,哪一次哪一回的听证会能体现出中国老百姓的根本利益,全是官商垄断集团狼狈为奸骗取老百姓的噱头……

  “排放税”(老百姓也称之“放屁税”)的始作俑者是英国财政部计划向购买大排量汽车者征收“环保税”,税额最高可达2000英镑。为了与国际接轨,中国各地的一些权力部门也正在积极准备效仿和实施英国财政部的计划,向中国老百姓开征“排放税”,将车主变成一台提款机。

  中央政府的减轻税赋、休生养息的等费税改良政策正在进行,各地各级政府的收费应当朝着取消的方向发展,而不是增加新的收费项目。早在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意在防止重复行政收费,加重纳税人的负担……

  看来,北京市政府是要以减少大气污染的名义增加新的收费项目,从而解决财政收入因养路费的取消而出现的缺口。因为,即使增设了所谓机动车排污费,也不能降低机动车的保有量,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尾气污染的问题,政府不是积极地采取措施加快机动车新能源的研发,而是向私家车主们收费,这个收费貌似合理,但除了增加车主的经济负担和提高了财政收入之外,对大气污染不会有任何的改善。政府收了机动车的排污费,却没有治理机动车污染,减少机动车污染的任何措施,难道会一收排污费,空气质量就好了吗?此外,值得提醒的是各地方政府机关就是大排量汽车的第一需求者,这种“只许官府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盗逻辑恰恰与中央政府倡导的“构建和谐社会”和“减免税赋”政策相悖离。

  目前,仍与汽车购买和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税费有:购置附加费、车船税、养路费(已取消)和已实施的燃油税,这还不包括名目繁多的过桥过路费、检验费、上牌费、照相费、客车附加费、货车营运费、城市增容费、教育附加税、强制保险费以及将要开征的尾气排放税等等,中国的汽车高税费高税率已经创造了世界奇迹。

  笔者认为,“排放税”与“燃油税”实属重复收税,排放收税是根据车辆排放等级和污染物的排放量,即多用油、多跑路就多排放(如人类多吃就多拉),而多用油收费已在“燃油税”上收取了,凭什么还要额外强制性地收取“排放税”?!在西方发达国家的汽车排放上,对消费者主要采取鼓励的办法,如从“燃油税”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对购买环保性能好的汽车产品、新能源汽车产品、提前报废旧车的消费者进行鼓励。

  众所周知,汽车排放控制关键是商品本身的技术问题。如果汽车出厂的是没有按照国际排放标准生产的产品,那拟出台“排放税”的主管部门是如何向其发放产品合格证的?今天为何要消费者买单?如果生产企业都按照国际排放标准生产出的安全环保合格产品,排放尾汽不合格的车辆不准出厂,那为何还要向合格产品收取“排放税”?既然有了“汽车放屁税”,那还要个日趋严格执行的欧洲汽车排放标准和中国汽车排放标准,岂不是“脱裤子放屁——多此一举?!”

  此外,该罚款该交税的应是中国的各石化公司生产和出售的劣质油品导致汽车发动机燃烧不充分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灾难,这怎么能让老百姓去买单?如果各地政府解决不了汽车生产厂家和炼油厂家的责任问题,单纯以加重消费者负担的办法来解决环保问题,不仅背离了环保的目标,还让人联想到以环保的名义来敛老百姓的血汗钱。

  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主要通过逐步提高标准,在机动车生产、销售和定期年检等环节上严格把关,以严格的监管、检测手段,给机动车厂商和车主施加压力,推动和加快低排放标准车辆的更新淘汰。这方面的工作,并不是征收机动车排污费所能取代的,甚至也不是征收排污费所能缓解的,不要指望征收排污费能对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起到多大作用,这不是征收费用最适合发挥作用的领域。

  今天,无论是“排放税”还是“拥堵费”等多如牛毛的苛捐杂费,都是对中国民族汽车工业的一种打击,严重地反作用力于生产力,阻碍了整个中国社会向工业现代化的进程和经济的发展,因此,全中国的老百姓必须坚决反对和斗争到底!

责任编辑:鬼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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