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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发放消费券作用几何

2009-3-10 8:5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保增长扩内需”是2009年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指导方针。如果说中央政府已经把扩大投资作为实现“保增长”目标的主要思路的话,如何拉动内需却还没有明确的解决之道。为此,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和专家学者献计献策,提高个税起征点和发放消费券的建议成为大家热议的焦点。那么这两项措施能够对“扩内需”起到奇效吗?

  个税税制改革条件尚不具备

  两会开始前,坊间就热议个税起征点将提高到3000元。两会期间,包括联想集团(1.45,-0.03,-2.03%)董事长柳传志在内的代表、委员也建议以3000元作为个税起征点,以促进消费。

  不过,3月7日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的调整,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但目前能够调整个税的条件尚不具备。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智勇认为,“调整个税的条件尚不具备”是指个税向综合税制改革的条件还不成熟,这不单单是提高个税免征额所能解决的。

  杨智勇表示,个税应首先定位为大众税,而不是富人税,如果是对少数人征税,免征额提高到2万元都无妨,但如果要普遍调节,免征额就不能定太高。

  2009年财政收支紧张的局面也压缩了个税调整的空间。2008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完成3722.19亿元,同比增长16.8%,增速比2007年回落了13个百分点。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刘桓表示,今年1月份全国财政收入出现了17%的下滑,在财政收入减收增支的情况下,提升个税起征点的空间不大。

  有专家认为,个税改革的呼声如此之高,主要是目前工薪阶层成为个税的纳税主体,而很多富裕阶层的收入并没有纳入征税范围,未能体现税制的公平。中国社科院财贸所副所长高培勇认为,“一刀切”的标准不仅没有考虑到纳税个体的差别待遇,而且课税对象也只是个人收入中的一部分。因此,以个人申报为基础,将其所有来源,所有项目的收入加总求和,一并计税的综合税制才是我国个税改革的方向。

  不过,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杨智勇认为,目前我国税务征稽机关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设立的,而一旦将重心转向个税,仅增加对个人收入的审核一项,就需要大量的人力和设备投入以及制度的改革,增加的税收能否弥补征税成本的增加尚需研究。

  消费券重在奖励消费

  继成都率先发放消费券后,全国已有杭州、南京、深圳等地陆续发放了各种形式的消费券,有政府消费券、旅游消费券、教育消费券等等,以达到刺激内需、扩大消费的目的。

  全国政协委员、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还建议全民发放消费券。他认为,4万亿投资的计划从立项到拉动经济,至少需要三个月以上的时间。在此期间,可以通过发放消费券的形式刺激消费需求,缓解经济压力。

  日本曾经在1999年发放过类似全民消费券的“地域振兴券”,我国台湾地区也在今年1月份向所有台湾居民发放每人3600元新台币的消费券。

  在国内,消费券的形式得到了一些专家学者的认可。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日前面对媒体时表示,部分城市为刺激消费而发放消费券的行为是一项比较可行的选择,对拉动消费起到了一定推进作用。

  不过,消费券在发放过程中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比如,消费券具有替代效应,人们会把本应用于消费的现金存起来,起不到拉动消费的作用。当年日本发放了总额达2万亿日元的消费券,其中32%转化为了消费,68%沉淀为储蓄。

  此外,消费券不具备乘数效应,治标不治本,作用时间短等也受到诟病。

  甚至有专家对消费券发放的合法性也提出了质疑。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副研究员梅新育曾公开表示,消费券本应是政府发行、扩大消费的一种手段,但目前消费券已与原意背道而驰。一些政府发行的消费券覆盖的商品和服务范围越来越多,甚至跨地区发行。在本质上,这些消费券越来越接近变相货币。对于现代经济来说,货币发行权应由中央银行控制,地方政府发行这些变相货币可以说是违法的。

  社科院财贸所专家张德勇向记者表示,政府发放补贴式消费券,如果金额不大,可以由地方政府自主决定,但发放一定金额的消费券,就需要有相同金额的财政资金与之相对应。由于各地财力不同,人口状况也不同,短期灵活的措施难以强求全国一致。此外,市场上政府发放的和企业发放的消费券混淆在一起,应将它们区别对待。

  北京市流通经济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王吉绯为消费券支招,他认为要树立“发行”消费券的观念,不要只依靠财政全额“发放”消费券。完全依赖财政资金全额发放消费券的话,其规模终究有限。从根本上讲,消费券是货币的替代物,应该树立“发行”的观念,像货币、股票、债券一样,大规模、全方位、系统化地严格管理和广泛发行。

  他认为,“发行”消费券就需要有吸引消费者主动购买的优势。假如消费券与现金是1:1的比例,可能出现替代效应,但如果比例是1.1:1,既有面值又有额外优惠奖励,人们就愿意主动购买消费券,从而产生乘数效应,降低替代效应。

  王吉绯认为,拉动内需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消费券的可持续性也非常重要。传统消费券模式之所以无法持续,主要原因在于没有奖励。如果把消费者自付、厂家让利、政府补贴结合起来,消费券才真正具备生命力。此外,要允许和鼓励多主体发行,补贴式的消费券,只能由政府来发,而奖励式消费券则可由多主体发行。

责任编辑:鬼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