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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代表建议资源税改革莫错失良机

2009-3-9 16:5 中国经济时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资源税改革方案似乎就要“瓜熟蒂落”。这两天,记者在江西、山东、内蒙古等代表团采访时,有关资源税改革的话题多次被提及,引起热烈讨论。

  一位不愿具名的全国人大代表向记者透露,有关改革方案有望近期出台。目前,各代表团正在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要实行结构性减税和推进税费改革,改革和完善资源税制度。一位权威人士透露,新的资源税改革方案不久前已经上报国务院,征收方式拟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

  “在上述大背景下,资源税改革上半年相机进行,可能性很大。”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两会期间,他所提交的提案重点就是资源税改革,“希望政府不要错过最佳出台时机。”

  另一位“呼吁尽快实施资源税改革”的支持者是全国人大代表、国际太阳能学会副主席黄鸣。在他今年准备提交的27个议案、建议目录中,记者看到有关资源改革的建议被列第五位。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社会发展的必备物质,在没有资源替代的情况下,收税与否、收税多少,对于保护、节约资源没有绝对的正相关效应。那么,单纯提高资源税征收额度的改革思路,是否可以从根本上起到保护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呢?

  黄鸣的回答是“显然不可能”。他进一步补充说,这样做还会把提高资源税的负担转嫁到最终消费者。必须调整资源税改革思路,理顺价格关系,走开源与节流并举、奖励与处罚并举、税改与其他扶持措施并举的路子,实行资源税取之于自然用之于自然资源开发的良性循环制度,确保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以能源为例,黄鸣建议,提高煤炭、石油、天然气等石化能源的税赋,开征环境保护税等有利于节能减排的新税种,促进以太阳能为重点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煤炭、石油、天然气新提高的税源,围绕节能降耗、环境保护设立的新税种,原则上通过鼓励研发、减轻税负、贷款贴息、给消费者补贴等措施,鼓励可替代的新能源的开发利用。

责任编辑:紫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