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意在促经济转型——两会代表委员热议资源税改革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2009年要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改革完善资源税制度。
今年2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2009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特别指出将适时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这表明,讨论两年之久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将在今年尘埃落定。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对资源税改革展开了讨论,为推进资源税方案的出台建言献策。
资源税改革意在促进经济转型
3月6日,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主题为“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建言献策”的记者会。会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厉以宁表示,改革完善资源税,就是要以此来加快中国经济的转型,让经济增长质量更好。
资源税开征以来,其征收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税率也在“犹抱琵琶半遮面”般地不断调整,但资源税税收总额一直很少,在我国税制体系中只能算一个小税种。资源税征收始于1984年,当时只是对原油、天然气、煤炭、铁矿石征收。1994年税制改革时,首次对矿产资源全面征收资源税。从2004年起,国家先后分四次,分别对18个省上调了煤炭资源税。不过,这只是在1993年底制定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基础上的微调。因此,甚至有人将这个低税率的资源税政策称为“低成本使用资源的鼓励政策”。全国人大代表李继纯表示,《资源税暂行条例》已经不适应我国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应尽快实施资源税税制改革。
从2006年开始的新一轮资源税改革,就是要最大效率地使用自然资源和公正地分配自然资源收益。
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指出,以能源税收为重点调整资源赋税可以通过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先导型的产业、企业和工艺技术,支持节能降耗,集约开发,以及勤俭使用资源能源的经济行为,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国家能源战略和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我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也认为,资源税改革实施后能够抑制资源浪费,促进生态平衡,适度补偿资源地区利益,避免稀缺资源转移到其他国家。
李继纯代表介绍说,我国矿产资源分布不均,相对集中在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过低的资源税导致利益分配机制不合理,资源丰富地区的贡献得不到充分认可,资源富集、财政贫瘠的现象突出,影响了资源可持续利用。实施资源税改革,可以有效增加资源丰富地区的财政收入,促进地方政府改善资源型城市民生,支持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
金融危机下资源税改革恰逢其时
纵观我国现在的资源勘查开发形势,可以发现,我国矿业多年投资所形成的产能集中在2007年、2008年释放,与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相互作用,导致矿产品价格全面下滑,矿业公司利润大幅下降,矿产勘查预算趋向紧缩。在这种情况下,矿产资源税费款调整和改革的空间是否会压缩呢?
代表委员的回答是:不会。
相反,金融危机给资源税改革提供了一个契机。一方面随着通胀压力基本消除、CPI将继续走低,资源税上调不会造成物价上涨的压力;另一方面,资源税改革有利于消除价格扭曲现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刘克崮认为,今年上半年是出台资源税改革的最佳时机。在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经济比较热,当时考虑若出台资源税,将推动物价上涨。而目前经济处于下滑通道,给资源税的出台提供了一个较好时机。
贾康也认为,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我国加快了经济结构调整的步伐,同时资源能源价格走低,这对于以能源税收为重点实行资源赋税的向上调整,是有利的契机。
欧成中委员也表示,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放缓,需求减少,石油、煤炭价格大幅下降,中央政府应抓住有利契机,改革资源税制,开征环境保护税,通过税收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而对于上调资源税是否会与国家提出的结构性减税相矛盾,刘克崮认为,当前正实行结构性减税,内外资所得税合并以及增值税转型、出口退税下调等都是减税政策。这些政策导致今年的减税额度合计有5000亿元左右,以及加上去年的减税额度合起来大概有7000亿元的空间,而资源税如果出台,刘克崮估计增税额约为100亿~300亿元,只是7000亿元的几十分之一,仍可保持结构性减税的扩张型财政政策。
资源税改革将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一直以来,资源税改革的内容已经把重点确定在“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赋税水平”上。这次两会上,代表委员也纷纷提出了建议。
刘克崮告诉记者,在2008年全国政协会议上,自己提交了《关于尽快调整资源税政策,促进资源节约的提案》,财政部对此非常重视,认真研究后及时给予反馈。提案中的建议主体已被采纳,出现在国家有关资源税改革的方案中。据了解,在这份提案中,刘克崮建议从扩大和整合征税范围,将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逐步提高赋税和建立专款专用、补贴地方建设和发展环保等四个方面调整资源税政策。
厉以宁认为,改革完善资源税必然会促使企业自觉地合理开发能源资源。同时,在经济转型阶段,资源产品的价格关系一定要理顺。过去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有的资源产品还保留了不合理的定价,比如有的资源价格偏低,煤价和电价的不协调等,这些都能通过改革完善资源税来解决。
贾康则认为,能源开发环节的资源赋税应向上调整,具体措施可考虑提高化石能源矿山资源税的从量定额征税标准,同时也适当加大从价定率征收力度;在有条件的地方,还应考虑实行与探明储量适当挂钩的征税方案。此外,在我国已出台燃油消费税的基础上,重点考虑把煤炭等其他化石能源使用者的赋税向上调整,其方案设计可适当借鉴欧洲国家“碳税”概念下的实践经验。
贾康还表示,化石能源开发环节税收负担的向上调整,需要考虑开发企业增负的其他必要举措,如建立权利金制度、矿业权制度、生态补偿与修复基金制度、安全生产保证金制度等,作出合理的通盘协调设计。贾康认为,能源税收调整应该作为一揽子环境和能源政策及税制优化方案的组成部分看待和处理。
资源税改革是否会增加企业负担
在过去的一年里,资源税改革重启传闻以及接连不断的煤价“跳水”,都给人们一个假象——推进资源税改革将直接影响到矿业企业的利益。资源价格上升后,拉动能源和初级产品价位上升,有可能会导致中下游一些企业被淘汰出局。在今年全球矿业陷入低迷的情况,上调资源税是否会让矿企雪上加霜?
刘克崮表示,今年因为经济偏冷,现在已经开始面临一些通缩的状态,在矿产品价格比较低位的情况下,增加的赋税其实并不大。因为价格很低,赋税可以向下游转移,带来下游资源消耗类产品成本上升,这样就可以促进下游企业增强节约意识,改进技术,以降低综合成本,真正达到资源税节能降耗的改革目的。同时对于这些企业而言,PPI下行,价格较低,涨幅较小,且各项减税措施大幅降低企业税负,能抵消资源税上调影响。
全国政协委员、中煤能源集团总经理经天亮表示,非常赞成国家对煤炭增收资源税,并且这一税种也应扩大到其他资源能源产品,以保护资源环境。在征收资源税的同时,应取消地方政府对煤炭企业的一些税费,以保证政策的有效和公正。
李继纯代表认为,资源税改革不会对企业综合赋税产生太大影响,他以黑龙江省最具代表性的石油生产企业大庆油田公司和煤炭生产企业龙煤集团为例:按石油现价2250元/吨、煤炭500元/吨和2009年预计大庆油田公司原油产量4000万吨、龙煤集团煤炭产量5400万吨计算,从价计征将比从量计征分别增加资源税33亿元和4.2亿元。按照从价计征办法,大庆油田公司综合赋税为23%,仅比改革前提高2.6%;龙煤集团综合赋税为17.3%,仅比改革前提高1.3%.伴随着资源税改革,将取消具有资源使用补偿功能的各种收费,也会降低企业负担,加之能源类企业利润空间很大,通过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等完全可以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