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表示,将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遗产税的比率,至少应为60%。他说,富人更应该回报社会,“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这个提案提得好!陈光标,这个有着高度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近期又将前往灾区捐献2000台电脑,让灾区的孩子们有个学习的好环境。他说得好:“我捐得越多,得到的越多。我回报社会,现在也看到了社会对我的无形回报。” 在金融危机的特殊背景下,向富人征收遗产税这一建议从强势群体中发出,且以政协委员提案的方式直达最高议政殿堂,其意义非同寻常。
征收遗产税有三大利好。其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有利于当代青少年和子孙后代确立自立理念,从而自食其力,贡献社会。教育后代自力更生一直是古今中外有识之士所倡导的文化传统。且不拿外国富豪说事,在我国明代就有位历史学家张元忭写了一篇《遗子说》,文中说,如果将良田千顷,广厦百间,黄金万两留给儿子,儿子不肖,也难以守成。靠祖上遗产过活的人,即使家业不败,充其量不过是一条寄生虫而已!不仅如此,征收遗产税还有助于预防腐败。
其二;改变财富资源拥有者结构,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体现能力、效率与收入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富人大量遗产留给后代,势力造成社会竞争的不公平性,富人后代长期垄断大量社会资源,“法官的儿子还是法官”,穷人的孩子还是穷人,“贫民富豪”只能是平民子弟的一个传奇之梦。更重要的是,由此而引发“马太效应”将会助长贫富悬殊和仇富心态,为社会和谐与稳定埋下祸根。
其三;重新整合财富资源,有利于扩大内需。开征遗产税,不仅将改变富人群体的消费观念,而且还将带动更多的人将收入用于消费,促进国内消费市场的发展。而通过税收的杠杆调节作用,将遗产税专项用于改善民生,为覆盖全社会的养老机制添加财源,会大大促进社会公平、文明与进步。
“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 ,美国“钢铁大王”、慈善家卡耐基说过的这句名言,被无数次用来谴责为富不仁者,而中国的企业家陈光标将它用来作为遗产税提案的“主题口号”,再恰当不过的了。向富人征收遗产税不仅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而且为重新诠释财富给出了一个顺民心、合民意的答案。征收遗产税不仅需要制度的支持,更需要更多的富人作出积极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