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备受争论的是否开征遗产税的问题再次受到广泛关注,只不过这次将征收对象指向了富人群体。被称为“中国首善”的陈光标向全国两会提交提案,呼吁向富人征收遗产税。陈光标认为,富人应该缴纳遗产税,至于这个遗产税的比率,至少应为60%。
征收遗产税不同于主动的慈善行为,而是一种强制性的“劫富”,因此真正实施起来并不容易。《中国青年报》的评论指出,必须理性认识到,富人的财产也是其劳动所得,对其遗产征税,必须具备公平性。所谓公平,前提条件是制度的完善,比如财产评估机制的完整。即便解决了财政评估机制的问题,接踵而来的是如何应付五花八门的避税手段。这一系列的问题并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的,所以,我更愿意把陈光标“向富人征收遗产税”的提案,看作一种价值观的倡议。
如果作为一种价值观的倡议,我想陈光标成功了,尤其是在两会这个平台上。《现代快报》的评论认为,两会是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最重要场所。中国慈善事业面临着诸多体制方面的瓶颈,提出征收遗产税,有利于我们健全和完善事关慈善事业的法规制度。比如,为什么当前慈善机构那么少,为什么慈善机构官办色彩那么强,而公信力又那么差,特别是慈善集中成为应景之举,容易缺乏持续性。很显然,陈光标的遗产税提案,将有助于这些问题寻求解决之道。
陈光标在阐述提案的时候引用了一句话——“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这是美国慈善事业之父卡耐基的名言,陈光标也秉承了这一理念。然而这一理念并不能由遗产税来完成。中国网的评论指出,真正要促进富人散财、促进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最能够依靠的,不是遗产税,而是不断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主观地说一句,公平正义认可度越高的地方,自愿散财、捐赠的热情一定就越高。
也许我们忽略了陈光标提案的另一个价值,那就是他站在了自身利益群体的对立面,从国家的角度提出提案,这让他政协委员的身份实至名归。当我们渐渐适应了一些委员是自身利益群体代言人的角色的时候,陈光标用他的提案再次向我们强调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职责——替人民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