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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提高可能性不大

2009-3-6 8:49 成都商报 谢佳君 【 】【打印】【我要纠错

   在昨日(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采取减税、退税或抵免税等多种方式减轻企业和居民税负”。减轻居民税负是否可以理解为个税起征点可能再次提高?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开发银行顾问刘克崮认为,提高个税起征点只会让富人更多地受益,因此提高的可能性不大,但应该争取尽快推进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刘克崮认为,目前的个税起征点是合适的。如果个税起征点真如外界传言提高到2500元,收入在2000~2500元的中等收入群体不交税了,但是只能少交25元钱。需要承担45%税率的高收入群体,则可以少交225块钱。而真正的低收入者不会获得任何好处。

  “要下决心创造条件,尽快较早地进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根本改革。改革的方向是把单人的征收变成家庭的增收,把考量单项收入变成考量综合收入。”他认为,现有的个税制度简单地定出一个起征点,是不太科学的。“比如有的人一人吃饱全家不饿,有的人上有老下有小;有的家庭两个人收入都高,有的一个收入高一个没有工作,这都应该综合考虑。所以我们的方向,就是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实事求是地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征税。”

  何时能进行改革?刘克崮认为,实现这样一个目标是很复杂的,要涉及很多具体细节,在近期内较难完善。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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