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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不解财政部“个税不调”表态越俎代庖

2009-3-9 10:38 百灵网 【 】【打印】【我要纠错

  两会刚开始时,提高个税起征点就成为代表、委员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多位代表、委员建议提高起征点。正当人们期待好消息传来时,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廖晓军明确表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这不仅引来部分代表、委员不解,也引来网友纷纷“拍砖”。

  不提高引来“拍砖”

  廖晓军除明确表示不提高个税起征点外,还表示,调个税需要很多条件,现在外部很多条件不具备。他们不否认这是一个好方法,将来也可能是一个方向,但这几年不可能调整。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宋林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质疑:“你都定了,要我们来干嘛?”他认为,这样的大事决定权不应该在一个部委,“代表、委员们还没讨论,你表什么态?”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也认为,不上调是不合理的,他不是主张一定要上调,而是主张应该看不同家庭的负担情况。有些人收入很高,但家庭负担很重,应该根据家庭总收入或者家庭人均收入来计算。

  由于从去年开始就一直有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声音,两会开始后,诸多代表、委员也建言“提高个税起征点”,廖晓军此言一出,失望的网友纷纷“拍砖”。

  记者在网易等网站上看到,不少网民的言词甚至有些过激。重庆一位网友说,以前工人工资30元—50元/月时,个税起征点是800元,是工资的16至20倍,现在就算平均工资1000元,个税起征点最低也该16000元了。也有网友表示,现在的个税标准成了普通老百姓缴税,老板却不缴税。有网友表示:经济形势不好,老百姓的生活面临压力。不少企业降薪,裁员。少征点个人所得税,不可以吗?还有网友表示:“涨税半夜都行,降税几年难成”、“涨价、收个税等条件相当成熟?”

  当然,不少网友也发现了理性的声音,如有网友表示,应该分地区标准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能一刀切。

  代表、委员纷纷表示“应提高”

  事实上,自两会召开以来,提高个税起征点一直是代表、委员们讨论比较多的话题之一。

  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刘红宇律师就向大会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将个税起征点暂时调至5000元,以提振民众消费信心。她建议,国家应该阶段性调整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考虑到目前还很初级的社会保障体系,民众负担较重,2000元的起征点显然太低。同时,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显示政府“让利于民、不与民争利”,暂在两年内将个税起征点调高至5000元,两年之后,如果经济形势好转,可以适当回调个税起征点。此外,她还表示,为了达到大幅减税的目的,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应大幅调低。

  随后,多位堪称重量级人物的代表、委员也表示“应提高起征点”。全国人大代表、联想集团董事长柳传志希望进一步减低个税,建议把个税起征点调到3000元以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掌门人宗庆后在议案中也明确提出,应该将起征点调到5000元;全国政协委员、均瑶集团董事长王均金也建议把个税起征点调至3000元。

  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住鲁全国政协委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合伙人、青岛分所主管合伙人张国俊表示,起征点确实应大幅度提高,“起征点至少应在5000元以上。”他认为,中国保障体系不完善,应降低老百姓的负担,应藏富于民,“老百姓有钱了,才会去消费。”

  住鲁全国人大代表、山东中瑞海产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于晓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虽然认为国家不提高有自己的理由,且目前为应对金融危机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再出台政策应该慎重,但她表示,提高个税起征点显然对会消费产生拉动作用,因为很多老百姓考虑到医疗、养老、住房等实际情况,不敢花钱。她举例说,以小两口的家庭为例,如果刚贷款买了住房,压力就比较大。她认为,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比较合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不少代表、委员认为,现在调高个税起征点正是时候,很有现实意义,有助于刺激消费,拉动内需,有利于渡过眼前的危机。

  个税征收须“动大手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代表、委员不仅认为应该提高个税起征点,还认为应该对个税征收“动大手术”。其中观点比较统一的是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应该进行系统调整。”张国俊委员表示,他今年提交了一份有关个税的提案。他说,随着社会发展,百姓收入构成发生了巨大变化,除薪金收入外,投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已成为很多人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弱势人群主要是靠薪金,而企业所有者等很多人则基本不靠薪金”,因此征收个税应改为以调整个人收入水平为主。

  张国俊表示,目前我国采用的分类所得税制已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的现状,且由于其税制过于复杂、纳税级次过多、税率结构与水平不合理,既难以对个人收入进行全面调节,也难以体现公平税赋、合理负担的原则。

  同时,由于现行税制及税率设置不科学,导致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之间的差异较大,各项所得之间的税负差异明显,特别是出现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等劳动所得的税赋远高于利息、股息和红利等资本所得税赋的不合理现象,从而使本来收入来源少、水平低的工薪收入阶层实际用于日常消费和家庭生活的可支配收入更趋偏少;以个人为单位征收等措施,使收入来源多元化的纳税人的税负较轻,而收入来源单一的纳税人税负反而较重。

  “比如,靠薪金得来的收入纳税的比例为5%至45%,低于投资性收入20%的比例;而没有考虑到家庭,抚养人口多的人可能生活难以保障。”张国俊说,如果家里只有一个人挣钱,小孩要养活、要教育,老人要养活,一个人辛辛苦苦挣了几千元,征税后家庭就承受不了;而计划生育已经实行多年,目前有的独生子女已经挑起家庭大梁,他们家庭负担很重。“如果不考虑他们的家庭负担,显然是不对的。”同时,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老百姓的保障、福利差,农村甚至几乎没有保障,一刀切向他们征税显然不科学。

  因此,在张国俊看来,不仅仅是提高起征点的问题。在他的建议中,很重要的一条是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据了解,刘红宇提案中有一条也是建议以家庭总收入为单位进行征税。于晓玉也赞成以家庭为单位征收。此外据悉,全国政协委员伍中信等人也提交了有关个税的提案。其中伍中信强烈建议,以家庭为单位征税。

  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应降低工薪族、个体户税费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7日建议,需制定各种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办法,包括降低工薪阶层和个体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税费负担等。

  许善达建议,增加居民消费,有关政府部门应建立并定期公布不同社会群体的收入状况的统计指标体系,使用世界银行每天一美元收入的贫困线标准来统计中国的贫困人口数量,将上述指标与GDP增长和节能减排等并列为对各级政府的考核指标。同时,统筹设计增加低收入群体收入的各项政策,包括降低工薪阶层和个体户等低收入群体的税费负担等。

  “个税不调”谁说了算?

  若在平时,财政部官员这一“不会调整”的表态,或许不会让人太感意外。但现在在全国两会这个“节骨眼”和郑重场合上,尤其在许多代表、委员正纷纷就个税改革提交大量议案建议的情况下,财政部仍然如此表态,就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莫名惊诧了———个税起征点是否调整以及什么时候调整,难道是作为政府部门的财政部就可以“乾纲独断”地自我决定的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依据法律,无论是制定还是修改,均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这正如有专家尖锐指出的,“无论代表个人还是财政部,他都无权这样说”,“这样的大事决定权不应该在一个部委”。按照《代表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这样的议案,依据法定程序也是完全可以被“列入大会议程”,进而付诸表决的。

  就法理和法律程序而言,财政部门的这一表态,有明显的越权之嫌,但从现实和经验层面来看,又司空见惯。

  长期以来,无论是立法还是法律修订,我们惯常遵行的事实上都是一种“行政主导”式的程序,也即立法或法律修订议案的动议、起草,一般均由相关行政部门提出并主持起草,然后再交由人大审议通过。虽然法律也赋予了人大代表直接向人大提交议案的权利,但在现实中,却并没有成为立法和法律修订的常规常态。

  很显然,这样一种“行政主导”的程序缺憾,正是财政部官员不自觉地作出“个税起征点暂时不会调整”表态的基本背景,同时亦是人大制度本身尚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其民主内涵、品质的一种缺憾———至少,就个税改革而言,“税收法定”进而让税法更充分地反映和尊重纳税人的意见、要求,而不是任由行政部门来做决定,实乃一项基本的民主法治原则,绝不可等闲视之。

责任编辑: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