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女士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然而在税费的问题上,她却觉得自己受了蒙蔽。
前不久,罗女士在江北北城天街一家名叫郎世地产的中介公司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很快,她与郎世签定了合同,整个买卖过程由郎世代办。经过计算,郎世一共要收取一万五千元的过户费用。
几天前,过户手续办理完毕,罗女士准备支付这一万五千元的费用,可这时,罗女士获知了一个消息,为了鼓励二手房交易,凡“在务工地首次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二手房的农民工,持有效证明可享受契税减免”;而“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罗女士告诉记者,这两项条件,她和卖方都符合,按说应当减免。
然而,当罗女士提出这一要求时,郎世方面却予以了拒绝,他们坚持要按照当初核算的一万五千元标准进行收取。
在郎世地产,记者见到了王经理。在不愿接受正式采访的基础上,他告诉记者,当初核算的一万五千元费用,的确包括了契税和个税这两项,从业内来说,他们采用的是费用包干的方式,当时,他们不知道罗女士以及卖方是否能享受到相应的税费减免政策,现在如果要从中扣出契税和个税,他们无法操作,因而无法满足罗女士的要求。对于这样的回答,罗女士表示难以接受。
针对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他们认为,郎世作为中介公司,如果向客户提供了信息、帮忙代办了过户手续,收取中介费和服务费是应当的。但是,国家收取的税费,则应当依据政策照实收取,提供正规票据,如有减免,应如实告知客户,让客户享受到相应的优惠。他们建议。罗女士可以再与郎世方面进行协商,如果不行,可以通过诉讼方面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