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达地区的征税成本为5%,落后地区为10%以上,而发达国家只有1%~1.5%,这一差距为提高征税效率提供了空间。
一边是税收同比大幅减少,一边是财政支出同比增加,这一增一减,正是金融危机下中国财政收支的现状。
“我国税收形势十分严峻。”扬州税务学院副院长、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培训中心副主任涂龙力近日在上海出席“东亚税法高级论坛”时表示。
而财政部一位司长在会上称,部领导每次开会回来都眉头紧锁,“不是这边要求减税,就是那边要求增加拨款。一增一减,左右为难。”
减收增支形势严峻
一季度,全国税收同比下降10.6%,减收1500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减幅最大,达16.7%。与此同时,出口退税支出增加了1800亿元。
税收在中国的财政收入中所占比率相当大。而目前,政府为保经济增长、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增加政府开支和减税无疑是可用的政策选项中的重要两项。
近年来,中国税收的增速远高于GDP的增速,而其中的非经济因素影响很大,包括税制本身。例如,1992~2004年,缴纳增值税的企业比例从57.75%提高到85.75%,12年间提高了28个百分点,2004年比1992年多了3668.42亿元。
涂龙力呼吁,解决目前的财政收支困局,加强征收、最大限度地增加税收收入是当务之急。而加强税收立法无疑是解决困局的有效路径。去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将修订《税收征管法》正式列入五年立法规划第一类立法项目,这标志中国的税收征管立法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目前,国家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正抓紧进行相关调研。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称:“由于修法涉及不同的利益集团,两年能出台已属不易。”
而税务中介协会的一位负责人在此次论坛上对修法课题组的一位成员强烈建议:“是否可以把税务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大篇幅加入新的法律中去?”各方利益角力《税收征管法》修改可见一斑。
征税成本“有潜力”
涂龙力指出,在新《税收征管法》出台还有待时日的情况之下,要解决目前的税收征管困难,提高征收效率、降低征收成本无疑是可操作的策略。目前在中国的发达地区,征税成本为5%,落后地区为10%以上,而发达国家只有1%~1.5%,“这个差距为提高征收效率提供了空间。”
与此同时,重新设计税收管理体制也被高度期待。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中国一直实行国、地税两套机制。某种角度而言,这既增加了纳税人成本也增加了征税成本。而目前正在推行的大部制改革有可能推动国、地税两套机制的整合,但有业界人士称:“对于这种整合的速度,不能寄予过高的期待。”
纳税人权利将获强调
此外,税务界对完善税收立法也寄望颇高。业界人士指出,中国的税收法规中,行政立法的比例太高。比如,《企业所得税法》过于原则性,可操作性较低,其实施细则也有类似的问题。涂龙力说:“没有几百个文件解决不了企业所得税问题,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这个问题。”
目前,国税总局也在积极倡导税收征管思路转型。去年8月,在内蒙古召开的“优质税收服务与依法纳税高峰会”上,该局纳税服务司司长范坚强调说,要加强纳税服务,由过去偏重税务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据悉,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有望强调纳税人权利,据参与修订的人士透露,其中新的12项程序权利中新增了不少这方面的内容。
此外,参与修法的涂龙力说:“一定要提高税收立法的位阶,能定位为法律规制的就不要搞成行政法规,能搞成行政法规的就不要搞成部门规章,能用部门规章解决的就不要搞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不具有执法基础,也与税收法定原则相违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