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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性减税应关注四个重点

2009-5-7 16:38 中国财经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重点关注

  上世纪70年代,就在美、英等国出现“滞涨”之时,强调重视供给、减少税收的供给学派用其实践证明了减税在宏观、微观经济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对经济增长,尤其是萧条情况下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衰退,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因而完善我国税制、合理进行结构性减税,成为促内需、保增长、谋发展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国税收制度中还有一些不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比如,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抑制了总供给水平。从近几年我国主体税种的收入结构来分析,流转税(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一直维持在半数水平,而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增值税则占据了税收收入的三分之一。所得税(包括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收入维持在四分之一的水平。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模式在增加财政收入、保障税收大幅增长的同时,削弱了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的愿望,不利于社会总供给的增加。

  在全球经济下滑的背景之下,高额的流转税给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出口企业背上了沉重的成本负担。再如,所得税在调节收入分配上的作用不突出。我国个税改革一直都在进行之中,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也是随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2008年3月已提升至2000元。然而在目前工资水平下,这一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水平仍将大多数工薪阶层纳入到了征收范围之内。从2004年开始,工薪所得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个人所得税总额均超过了50%,经济发达地区所占比例更高。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偏低、税率设定不合理限制了其公平收入分配作用的发挥。在当前贫富差距不断拉大、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设定与个人财富积累进度和规模的不相称使得税收的杠杆作用大打折扣。

  我国税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阻碍了国内需求的扩大,因此有必要进行税制改革,通过全面落实增值税转型、有重点地提供税收优惠、推进个税改革、规范税收征管等方式,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运用税收政策提高劳动生产率以改善供给

  降低企业税收和加速设备折旧有利于企业资本的积累和刺激企业增加对技术改造的投入。当前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转型,将企业生产型增值税转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将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此举是十分必要的。企业营业税税率、所得税税率也应适当调低。这虽然会在一段时间内相应减少财政收入,但有利于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有利于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提高竞争力,长期来看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扩大税收来源。同时还应看到,我国现行税制对中小企业的实际税负远高于一般纳税人,这让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当前世界经济萎靡不振,加上自身竞争实力弱、融资贷款困难,内忧外患已使大批中小企业举步维艰。我国70%以上的税收由中小企业创造,80%左右的就业由中小企业解决。因而眼下应着力对其提供税收优惠。这既有助于中小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和资本转型,也有利于提升企业家信心,提高全社会投资水平,保证整体就业率,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利用税收杠杆优化产业结构以推动经济转型

  多年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主要是由大规模廉价劳动力和资源投入所驱动。这种粗放的增长方式带来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等诸多问题。因此要通过扩大资源税征收税目、提高税率和优化税率结构等方式促使企业节约资源,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加快完善环境税的制定,使得我国税收体制更加“绿化”。同时降低税收也是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手段和工具,利用税收的调节作用把投入在重工业领域的过度资源转移到服务业等内需行业来,促进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也要把税收优惠的重点投向那些为内需而生产、积极推动产品技术进步的企业,以推进经济转型进程,降低企业转型成本。当前,在全球经济放缓、要素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下,国内很多出口企业陷入困境。对此,政府可以改革出口退税政策,采取结构性的税收优惠措施,提高机械、电子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实现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

  完善税制以改善民生扩大总需求

  事实证明,只有实行合理的税收制度“藏富于民”,让人们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够拉动内需,尤其是国内消费的增长,提高总需求水平。当前有必要减轻低收入者负担,加强对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强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为此,政府首先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实行个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指数化、动态化”,使之随物价变动作出相应调整,以保障公众收入不受影响。要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的税收征管,适当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适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使税收充分发挥其公平收入分配的作用。其次应将生活必需品逐步从消费税的税目中剔除,适当降低普通消费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税率,以减轻中低收入阶层的生活负担。最后应继续完善涉及三农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延伸到农业,对农资、农产品流通及技术服务给予长期税收优惠,以缩小城乡差距,提升社会整体的消费意愿,增强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

  规范税收征管以保证财政资金来源

  低税率并不一定带来财政收入的萎缩。只要努力规范税收征管,严厉打击逃税、避税行为,减少实际征税过程中的人为因素甚至超越制度的因素,明晰各项税收优惠措施,严格遵守相关税收制度,则由低税率刺激所带来的税基的扩大是能够保证财力增长的。同时,应进一步规范预算外收支,使税费合理划分,坚决取缔不合理收费项目,减轻企业外部成本,为投资者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提升投资者、劳动者对经济前景的信心。在进行税收体制优化的过程中,还应与多种形式的优惠措施相结合来代替过多的以减免税为主的税收优惠措施,即在运用减免税等优惠措施的同时,采取一些非减免的办法,如加速折旧、投资抵免等。这也有助于完善市场在调节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充分尊重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性。

责任编辑:阿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