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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第七次上调 不利于经济结构转型

2009-6-10 9:49 慧聪五金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宣布从6月1日起再度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这已是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国内出口退税率第七次被调高。

  在出口退税率接连上调的过程中,有关部门期望通过税收杠杆扩大出口的政策意图非常明确。但应当看到的是,出口退税作为一项本应属于中性的贸易政策,却一直都承载着过多的调控政策目标。

  经过多次密集的退税率上调后,我国综合退税率已上升至13.5%,距“出口全额退税”仅一步之遥。财政资金的实力是否足以担负这一重任,是否会再次出现90年代中期退税大规模欠付的情形,都成为现实的困难与问题。

  从税制结构看,增值税在我国的税收收入中的占比偏高,全年达到31.31%;而经合组织国家这一比重平均仅为17%左右。倘若在政策扶持下,出口规模下滑的速度缓滞,向出口企业返还的增值税规模将会加大,财政支出的负担将由此激增。

  而且,频繁地调高退税率也给国外贸易保护者以口实,为其在贸易谈判中提供了压价砝码,最终的市场结果则是以国家财政资金补贴了国外市场需求方,这显然并非相关补贴政策的本意。

  更为关键的是,持续的出口退税上调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目前我国实行的是针对不同产品的“差别退税”,而基于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往往处于产业低端的产品获得的补贴幅度更大。在此次出口退税率上调中,正是对附加价值偏低的同质化产品出口退税率给予了提高。

  事实上,转变外贸结构增长方式的长远政策目标由来已久,而近期频频上调出口退税率的结果却与之有所背离。上调出口退税率在实现保增长政策目标的同时,却付出了产业结构转型随之迟滞的代价。

  同样值得提出的是,如果对比于出口市场得到的政策关注度,内销市场却始终受到政策的冷遇。事实上,长期以来,大量国内优势制造企业一直不关注内销市场,究其原因涉及多个方面,比如地方保护问题、行销渠道不畅、消费能力不够等等。

  由此而言,与其倾斜性地扶持出口,倒不如踏踏实实做好内销市场的拓展工作更加实在,否则就会出现鼓励国内制造业发展政策次序的误判,并不利于国内制造业企业的升级与发展。

  出口退税政策不是万金油,其本质就是要通过退还出口货物在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避免重复征税的问题而已。其本源的政策含义根本无关各式的调控意图,让出口退税政策回归本源,是对出口市场自我淘汰机制最大的尊重。

责任编辑:诸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