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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行权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9-6-11 15:12 北京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明确,上市公司高管人员取得股票期权在行权时,纳税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自其股票期权行权之日起,在不超过六个月的期限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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