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审计署、卫生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表示将全面启动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
据介绍,此次专项检查将全面检查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情况,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按照通知的要求,检查验收主要应审核自查自纠统计报表及地市社保基金专项治理总结报告初稿,检查财务、业务账目以及数据质量和信息系统安全等情况,清点现金、有价证券、实物资产和各类收费票据,核实结余基金的存储、保值增值等情况。同时,要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作为专项治理的重点,着重检查社保机构在医保待遇审核、支付和费用结算,医疗机构在医保费用使用和医疗服务,医疗保险委托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问题。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自查自纠走过场、故意掩盖问题等情况,要进行整改补课,并对相关地区、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为确保检查验收工作质量,各地要组织专门力量和专业人员参加检查验收工作,并进行业务培训,使参加检查的人员了解相关政策,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工作路径,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揭示问题,能够解决问题。同时,要做好必要的经费、物质保障,确保检查验收工作的开展。省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协助部际领导小组搞好检查验收。
据了解,社会保险基金,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五大险种组成。社会保险基金是社会保障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补充保险、全国社保基金等构成了社会保障基金。1998年后,社会保险基金采取收支两条线管理,进入财政专户,由邮局或银行代为发放。征收方面,全国有16个省份由税务机关代征,其余省份由社保机构代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