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我局对2004年《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暂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 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税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chinatax.gov.cn),进入主页点击“《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2009年6月20日。
传真:010-63417971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5号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100038)
责任编辑:诸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