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北京房租可用公积金支付 房东需先交个人所得税

2009-6-8 10:16 京华时报 张淑玲 【 】【打印】【我要纠错

  读者黄先生反映:我是外地人,去年9月份开始在北京一家企业上班,并且单位给上了住公积金。最近听说可以用公积金支付房租,不知情况是否属实?怎么办理才能用公积金交付房租呢?另外,租房子时是个人和房东直接签的合同,没有经过中介公司,这是否影响公积金提取呢?

  回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和中介签订租房合同,应出具中介给予的发票。没有经过中介,租房人直接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不影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房东预先要持租房合同到所在区域地税局缴纳个人所得税,然后将完税证明交给租房人。

  租房人需将完税证明、租房合同及本人身份证交给单位,由单位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公积金中心需3个工作日将公积金打入租房人提供的个人账号。

责任编辑: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