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消费税新政将执行 白酒经销商囤货应对涨价

2009-7-27 8:52 北京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国税局白酒消费税新政将于下月起执行。记者昨日获悉,茅台和五粮液等企业内部传言称10月份将统一涨价,目前经销商和买家正准备囤货应对。

  国税局有关人士曾在6月底和7月中旬时多次透露将尽快出台《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另据媒体上周末的消息称,白酒业消费税新政将于8月1日起执行。

  分析显示,受此影响较大的白酒企业依次为五粮液、泸州老窖、水井坊、贵州茅台。由于新政实施后税基改变将使白酒纳税额提高一倍,白酒企业可能采取涨价转嫁税收成本的增加。

  五粮液、茅台酒在北京的经销商侯女士告诉记者,行业内已经在传言涨价,时间大约要在10月份以后。酒厂内部的传言称,因为酒厂领导都在外面忙碌有关国庆的事宜,消费税新政如何执行和应对的事则需等九十月份回来以后进行研究,因此涨价会推迟到10月以后。

  侯女士认为,如果白酒消费税新政真的下月实施,而涨价推到10月份以后。之间这段时间则是多多货备的好时机,预计买家也会在涨价前大幅增加购买量。茅台和五粮液实行全国统一定价,酒厂出品给经销商的价格、经销商给买家的价格都由企业规定。经销商的利益可能不会因为征收消费税而受损,成本将转嫁至消费端。

  而广东部分经销商表示,茅台酒的批发价已上涨20元左右。

  目前,我国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白酒消费税计税价格包括20%的从价税率和1元/公斤的从量税。各大酒企消费税率大致在5%-13%不等。

责任编辑:忧郁的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