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外长会议7月27日通过一项建议,决定对产自中国的钢线材征收24%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今年2月,欧盟开始对产自中国的钢线材征收24%的临时反倾销税。通常,临时反倾销税实施期限为半年,欧盟委员会在进行调查后再决定是否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征收反倾销税需要27个欧盟成员国的批准才能实施。
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事件猛增。
据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局长杨益介绍,08年年全球有21个国家对中国发起了93起贸易纠纷,涉及到进出口金额是62亿美元。今年1—6月份,已经有15个国家和地区对中国发起了 “两反两保”调查60起,案件数同比上升了11%,金额达到了82亿美元,这个已经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涉案金额。
杨益还介绍,世贸组织7月1日发布的报告显示,在过去的3个月内,24个国家和地区共出台了83项限制贸易的措施,是同期贸易自由化措施的两倍多。“二十国集团会议都表示要抵制贸易保护主义,很多国家也承诺不会出台贸易保护措施,但往往是会议刚刚结束不到几天,就纷纷出台了贸易保护措施。”杨益说。
近年来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摩擦事件:
2009年7月27日:由于受到欧盟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国内最大特钢生产企业——中信泰富可能面临着总价值200亿元的特钢项目被搁置;
2009年6月1日:商务部公告称,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和俄罗斯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并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取向电工钢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这是我国今年首次对进口钢材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
2009年5月27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31号公告,公布了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英文为Dimethyl cyclosiloxane或Cyclic Dimethyl Siloxane)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定,认定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被调查产品存在倾销,决定自2009年5月28日起,对进口自韩国和泰国的进口该产品征收5.4%—25.1%不等的反倾销税,期限为5年;
2009年4月8日:美国钢铁企业称中国钢铁制造商去年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倾销部分型号的钢铁管材,诉讼金额高达27亿美元,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油井管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合并调查。这将是迄今为止美国对中国提出的规模最大的反倾销申诉之一;
2008年12月22日:中国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就美国对中国标准钢管、矩形钢管、复合编织袋和非公路用轮胎采取的反补贴和反倾销措施的合法性进行调查;
2008年5月8日:欧盟委员会对从中国进口的钢铁盘条发起反倾销调查,这是短短5个月时间里欧盟对中国钢铁类产品发起的第四项反倾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