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阳谷县国家税务局举报中心受理了一桩涉及家电下乡的举报案件,一商场给消费者开具了假发票。对此,该局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在购买家电的时候,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查验产品发票,避免上当受骗。
据悉,家电下乡政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扩大内需的重要举措,是财政和贸易政策的创新突破。主要内容是,顺应农民消费升级的新趋势,运用财政、贸易政策,引导和组织工商联手,开发、生产适合农村消费特点、性能可靠、质量保证、物美价廉的家电产品,并提供满足农民需求的流通和售后服务;对农民购买纳入补贴范围的家电产品给予一定比例(13%)的财政补贴,以激活农民购买能力,扩大农村消费,促进内需和外需协调发展。
目前,家电下乡的品种已从原电的彩电、洗衣机、电冰箱、手机,扩大到电脑、热水器、空调,以及摩托车、汽车,范围更加广泛;家电下乡的区域已由原来年三省一市扩大到全国范围;家电下乡补贴也由“事后补贴”改为“现场兑付”,极大提高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积极性。
据介绍,被检查的商户为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双定户管理。检查组对该业户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突击检查。在收银台取得了该商场2008年1月以来的批发、零售台帐各一本,销售日统计表一本,空白假发票1张,销售货物的客户确认记录等相关经营资料。随后,检查组在财政部门查验发票复印件,发现该商场的发票中有假发票、过期发票6份。
根据以上事实,该商场承认购买、使用假发票的违法事实,甘愿接受处罚。检查组同时认定,该商场按核定税款缴纳外,少缴增值税4.7万元。
“家电下乡”既是一项惠民工程,也是帮助企业提升销量的一个有力手段。因此,山东省阳谷县国家税务局税务人员提醒纳税人,在购买家电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查验相关凭证,因为这样一方面是对自身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国家税款不受侵蚀。同时,他们也呼吁,税务机关应积极开展家电下乡相关政策及发票管理等规定宣传讲解,督促家电下乡经销户向农民开具发票。针对家电下乡经销户不及时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收取费用,或者开具假发票等问题,适时实施税务检查。对涉及家电下乡的举报案件,要及时查处,防止和纠正骗补、逃税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