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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服务企业按15%征企业所得税

2009-8-5 9:16 深圳特区报 【 】【打印】【我要纠错

  高端服务业有望享受与高科技企业同样的税收优惠待遇,即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比一般企业低10个百分点。8月4日上午,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栏目时透露了这一最新税收政策变动。

  最近国家下发的有关通知规定,20个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深圳在内),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实行以下政策: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据了解,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范围包括: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目前,深圳地税、国税等五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办法,以便尽快落实对相关企业的税收优惠。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