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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为纳税人创造良好的办税环境

2009-9-10 14:33 国税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制定出台《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加强办税服务厅建设,优化税收业务流程,深化信息技术应用,创造良好办税环境,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办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让纳税人充分享受到更加规范、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新出台的《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围绕办税服务厅的职能定位和主要工作职责,对办税服务厅的服务方式,办税环境建设,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激励机制和考核监督等进行了全方位的规范。

  《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的各类涉税事项,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统一由办税服务厅受理。各省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办税服务厅岗责体系,统一规范办税服务厅岗位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办税服务厅应当提供导税服务、全程服务、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提醒服务等。具备条件的地区应当积极推行网上办税、联合办税、同城通办服务。

  在办税环境建设方面,《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办税服务厅的环境建设应简洁实用、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范统一。办税服务厅一般设置办税服务区、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应当设置公告栏、意见箱,提供自助办税设施、宣传资料、表证单书及填写范本、笔墨纸张及相关用品;具备条件的,可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排队叫号系统和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设施。税务机关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办理各类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一窗式”服务。条件暂不具备的,可设置综合服务、发票管理、申报纳税三类窗口或综合服务、发票管理两类窗口。

  据介绍,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相关部门还配套制定了相关的规范指引,包括《办税服务厅行为规范手册》和办税服务厅礼仪规范专题片等。

  截至2008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办税服务厅18206个,其中,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7144个,地税系统办税服务厅11062个。办税服务厅是税务机关为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提供办税服务的主要机构和场所,也是税务机关开展纳税服务,展现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形象的重要窗口。打造规范化、标准化的办税服务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