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组织的2009年以通信行业为重点的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正在进行。北京、上海、云南、山西、湖北等11个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在企业进行延伸检查时,主要针对企业的收入和成本费用等相关科目,如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最后的落脚点是企业所得税、营业税等各税种的缴纳情况和国家财税优惠政策的享受情况等。
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在检查时,会出现要求企业补税、交滞纳金或退税的情况。此项检查是对税务部门执行中央财税政策及其税收征管质量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以维护国家税收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确保财政收入及时、准确、足额缴入国库。同时,这也是为了促进税务部门和企业规范征纳行为,逐步建立健全针对财政收入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保障机制。
据了解,部分地方税务部门为了保证完成税收任务,可能出现自行制定税收政策或擅自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变更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标准以及越权批准减、免税问题,或要求企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或者摊派税款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承担此项任务的11个专员办经过查前调查后,从今年7月起就陆续给当地税务部门下发检查通知书,并对有关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延伸检查。
据了解,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去年对交通运输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城市公共事业3个行业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的检查重点只有通信行业。例如北京专员办就要对电信、移动、联通等多家大型企业进行检查,而且涉及企业改制重组,税收复杂,为了促进地方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的规范性,检查的税种也越来越多,目前已涵盖了几乎所有税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