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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税讯集萃(09.21-9.27)

2009-9-28 8:48 正保会计网校 【 】【打印】【我要纠错


  据国家税务总局收入快报统计,今年1月~8月,全国共征收非居民企业税收387.45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46.3%。其中,企业所得税289.17亿元,比2008年同期增长59.6%……详细>>
·中国海关严打走私 税收增长2572倍   ·财政部公布期货投资者保障基金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建议2012-2013年开徵碳税     ·小型微利企业将按2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北京:逾20万人享受减征车购税           ·宁波:慈溪市成立个体税收联合征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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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个“税企文化共建基地”启动     ·西藏:拉萨今年以来共减免税收近5千万元
·上海世博税务所完成首笔退税业务         ·甘肃:500万元以内技术转让免征企业所得税 

  【问题】我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但印花税税目中没有列举劳务合同这一项,请问,是否应缴纳印花税?另外,我公司租用个人吊车并签订合同,开具发票为吊装费,是否应缴纳印花税?税目、税率是什么?

  【解答】我国现行印花税应税凭证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您所述“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不属于法规列明的应税凭证,不需要贴花;租用个人吊车签订的合同……详细>>

 

  【问题】我公司是大连一家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我公司收取旅游者的报团费后,还要替旅游者支付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费、保险费、其他当地旅游团的接团费及其他代付费用。请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后,在申报缴纳营业税时,这些替旅游者支付的费用是否可以在扣除后,以差额申报纳税?

  【解答】根据新《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二款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详细>>

  2009年1月1日新修订的《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旧条例和细则相比,在营业税征税范围、计税营业额的确定、境内外行为的判定、兼营及混合销售行为征税原则的调整以及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扣缴义务人、人民币折合率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详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明确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第一,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第二,农业生产者……详细>>

  为了扩大内需,进一步拉动农村消费市场,惠农强农。2009年3月份,国务院出台了系列“下乡”政策,“汽车下乡”就是其中之一。如今,新政推行已半年,在给农村消费者选购汽车带来了极大的实惠和方便的同时税务部门也发现,经销商五花八门的运营模式……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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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new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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