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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提前报废可获以旧换新补贴和减征购置税

2010-1-19 10:32 新快报 【 】【打印】【我要纠错

  1月18日国家商务部表示,现在,主只要按照有关要求对车辆进行提前报废,在以旧换新最高可获得1.8万元补贴的同时,还将可享受1.6L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这与之前“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与小排量购置税减免优惠政策不能同时使用,二者只能选一的明文规定相比,该通知表明,这是国家为进一步完善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实现扩大消费与促进节能减排并举的目标而推出的一大新举措。

  这也意味着,如果车主在报废旧车获得1.8万元最高补贴时,同时购买一辆新车,以飞度为例,将可同时享受到7.5%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与之前未能同时享受双重优惠政策相比,可节省3245元,至此,车主将最终可获得2.1万多元的补贴。

  与此同时,据了解,广州地方奖励标准不变,仍为对报废旧车并购买本地品牌新车的车主奖励最高3600元。那么,符合条件的广州车主,最终将可获得2.4万多元的补贴。

  车主双享补贴示例:

  报废车辆:1.3L 以及以上车型可获 1.8 万元补贴

  购买车型:飞度1.5AT 炫酷运动版

  新车车价:12.98万元

  原购置税:12980元(按大约 10% 计算)

  2010 年购置税:9735 元(仅 7.5% 优惠后)

  两者差额:3245元

  最终补贴:1.8 万元+3245 元=21245元

责任编辑:newsou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