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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有望在津试点征收 税率最高2.5%

2010-1-6 11:24 北方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自2003年以来,物业税征收的问题几度被热议。日前,据相关媒体报道,今年税务部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地产模拟评税,物业税“空转”工作在部分地区试点了6年多之后,将推广至全国。1月5日,市财政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还未接到相关通知。专家认为,今年物业税开征的步伐将会加快,但是物业税的调控作用不应被高估,也不应与房价的涨跌绑在一起。

  部门回应

  还未接到相关通知

  据了解,物业税的模拟“空转”是指虽然没有实际征税,但一切步骤与真实收税流程相同,由财政部门、房产部门以及土地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统计物业数量,并进行评估和税收统计。5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表示,关于物业税的相关问题应该咨询地方税务机关。随后,市财政局相关人士对于物业税何时开征的问题表示“还不清楚,目前没有接到相关通知”。

  专家

  解读100万房子1年交税1万?

  物业税“空转”工作扩至全国,是否意味着物业税实施在即呢?专家认为,今年部分城市试点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很大。“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征物业税的可能性还不大,但在局部地区试点对商业地产征收,还是很有可能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教授刘桓介绍,政府会分三步实施物业税的开征工作:第一步对商业地产征收物业税,第二步是对超大户型豪宅等非普通住宅征收,第三部扩大到普通住宅。

  税务部门会对住宅征收多少物业税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刘桓告诉记者,按照国际上的普遍情况,物业税年税率为住宅评估值的1%—1.5%之间。而之前盛传,我国物业税年税率会根据住宅类型不同而定在0.8%—2.5%之间。“比如一套评估值为100万元的住宅,物业税年税率为1%,因此该房子的所有者每年就应缴纳10000元的物业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日前表示,6年多来,在我国10个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的32个县、市、区开展的模拟评税试点实践表明,按评估值征收物业税从技术上看是可行的。

  业内

  观点有利于减少大户型需求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长远来看,征收物业税还是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物业税实施以后,出于成本考虑,大户型的市场需求将减少,符合多数购房者需求的户型将成为主流,房产市场的住宅供应结构将回归理性。

  “事实上,关于未来物业税的改革方案及明确的改革时间表,一直没有一个官方的明确说法,而且物业税的空转试点在北京、深圳、重庆等10个城市进行,其具体办法及试点效果也从没有向社会公布。由此可以表明,物业税的开征还有很多认识层面和技术层面的问题,这应是物业税改革雷声大雨点小的真正原因。”天津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潘永明表示,不能把物业税的开征与房价的涨跌绑在一起,也就是说物业税的调控作用不应被高估。因为物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房地产的评估价格,所以应该说,房价的涨跌会影响到物业税收入的多少。

责任编辑:Svens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