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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税开征条件尚不成熟 年内不开征

2010-1-9 12:1 羊城晚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内容摘要:专家称,住宅物业税的开征条件尚不成熟,年内出台无望,但商业地产已具备开征条件,并有可能在今年试点“实转”。

  据透露,《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办法》或将于本月撩开神秘面纱,届时,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的范围较讨论草案将有所扩大。

  专家预测,新的《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试点办法》中不动产将被明确划分为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两大类。这意味着不动产的概念得到扩展,基础设施将被融入其中。住宅建设仍可能被禁止。而商业性地产、廉租建设属于可投资范畴。

  住宅物业税

  年内不开征

  据悉,住宅物业税的开征条件尚不成熟,年内出台无望,但商业地产已具备开征条件,并有可能在今年试点“实转”。

  财政部财科所相关专家透露,今年不会启动物业税,最快也得等到明年。据了解,不启动物业税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今年还处于经济复苏阶段,推出物业税将对房地产形成很大打击。另一方面,根据税务总局每年的征税惯例,一般比较大的税政政策都是在年初出台。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表示,将来是不是能按照房子的档次分类来先后征收物业税,要看《物业税条例》出台后的定论,现在不好说。按照国际经验,税率就是按房产评估价格的1%~2%之间浮动。物业税的周期时间,一般是3年到5年评估一次。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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