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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2009年我国非居民税收破560亿元

2010-2-9 9:34 中国证券网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表示,2009年全国非居民税收为560.1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5.9%。其中,企业所得税416.11亿元,同比增长55%。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透露,2010年,税务部门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非居民税收的管理,不断规范非居民纳税人及其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行为。

  据介绍,非居民税收法规体系的完善是2009年非居民税收增长的重要因素。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对非居民税收的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先后出台了10多个相关文件,有效促进了各地对非居民税源的管理和税收潜力的挖掘,很多地方都实现了非居民税收零的突破。除此之外,对非居民承包工程和提供劳务、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等税务管理的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工商、外汇、建委、商务等部门第三方信息的运用及信息技术的综合运用等,也是非居民税收增长的重要原因。

  国际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2010年,税务机关将进一步落实非居民管理专业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管理办法》、《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国际运输税收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非居民机构场所税收协同管理办法》、《机构场所所得归属办法》,与财政部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非居民取得无形资产转让收入、保险收入等收入来源地规则,明确界定税法规定的“实际联系所得”等问题。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与商务、工商、外汇等其他政府部门的配合,推进非居民税收管理的信息化,加强对相关税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增强税务机关的征管水平,防范非居民的避税行为。

  有关专家表示,随着税务机关加大对非居民税收的征管力度,非居民税收的增长将是一个必然的趋势。与此同时,相关企业的税务风险也将随之增大,如何更好地遵从税法,防范风险,将是相关企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责任编辑:Z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