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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个人所得税按家庭征收尚待研究

2010-3-22 17:30 经济观察网 【 】【打印】【我要纠错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表示,个人所得税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的政策还将进一步研究。

  张平是在今日召开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做出如上表示的。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任正隆提出议案,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研究降低个税税率;或现有税率不变,提高纳税级差;个人所得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任正隆认为,现行个税法税率偏高,给工薪阶层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此外,致公党中央也建议以每一个家庭作为一个纳税单位,在综合考虑家庭整体收入水平和费用支出的基础上,实现相同收入的家庭缴纳相同的个人所得税额,不同负担的家庭缴纳不同的所得税额。

  这样的提案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有媒体消息称,《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上报国务院。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对这个话题,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科研所所长贾康此前也公开表示,个人所得税现在确实只是按纳税人自己的收入水平,而没有考虑他的家庭赡养系数。他认为,个人所得税如果考虑家庭赡养系数将更合理,但是他认为中国现在的管理水平还达不到这个程度,还不能够在当下马上就有把握、有效的、准确地掌握各个纳税人的具体信息,按照他的家庭赡养系数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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