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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个税宣月国家税务总局活动安排

2010-3-31 13:23 国税总局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税收宣传工作及开展第19个全国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国税发[2010]32号,下称通知),就做好2010年税收宣传工作以及开展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问题作出明确。通知明确第1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的主题仍为“税收·发展·民生”。

  通知提到,税收宣传月期间,总局将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主要有: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开辟税收宣传专版和专栏;完成“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的评审,进行发布和表彰;制作播放电视专题节目;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各地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全国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紧紧围绕税收宣传月主题,结合总局要求和地方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宣传月活动,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要加强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社会影响力;要坚持“声势与实效”并举的方针,贴进群众、服务群众、增强宣传实效,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大众性,不断提高宣传效果。通知同时强调,要常抓不懈,做好日常税收宣传工作。要以税收宣传月活动为龙头,充分利用其“品牌效应”,带动全年的税收宣传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应将宣传月计划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税务总局办公厅。宣传月期间,税务总局办公厅将通过《税务简报》编发“2010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摘发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动态、经验,加强税收宣传信息交流。宣传月结束后,税务总局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各地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及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报送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项目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音像资料。

  附1:2010年税收宣传月总局宣传活动安排

  1.3月31日税务总局召开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的座谈会,拉开税收宣传月的序幕。

  2.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开辟专版、专栏。同时,组织中央主流媒体集中就“结构性减税政策实施情况”、“税务部门社保费征收情况”、“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情况”、“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促进民生改善”、“税务队伍建设”等内容集中采访报道。

  3.完成“十大优秀税务工作者”的评审,适时发布和表彰,通过报纸、电视、门户网站等媒体同步进行事迹展播。

  4.制作播放电视专题节目

  (1)4月份在央视播放个人所得税FLASH宣传片《蜗牛一家亲》,并相应在各级办税服务厅、税务网站播放。

  (2)在央视播出税收公益广告片。一是宣传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内容的广告片《税收的作用》;二是配合全国打击发票犯罪活动的广告片《正确使用发票》。各地税务机关也要积极联系当地电视台播出相关公益广告片,形成全国联动的宣传声势。

  5.开展形式多样的网上宣传活动

  (1)以“纳税人权利义务”为主题,在人民网开展税收知识有奖竞赛。

  (2)开展“走近纳税人”全国税务局长在线访谈活动。税务总局领导将在总局机关网站或新华网进行在线访谈。全国各省、市税务局长也要在本地政府网站或税务网站同时进行在线访谈,回答纳税人关心的税收政策及征管问题。

  附2:2010年总局日常税收宣传重点活动安排

  1.办公厅与大企业司联合举办“2010年税收论坛”,与国际司联合举办“税收服务企业走出去论坛”;与监察局联合举办税务系统廉政建设成果巡回展示并拍摄廉政警示教育专题片。

  2.开展2009年度税收好新闻评选,引导全国税收新闻宣传,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的质量和水平。

  3.举办“第六届全国税收动漫FLASH大赛”。对各地在电视台、网站、办税大厅等媒体上播放的FLASH作品进行评选,对优秀作品予以奖励和推广。各地要围绕当前税收热点,尤其是“纳税人权利义务”,“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收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等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内容,开发税收宣传系列产品,广泛进行宣传。

  4.办公厅与中国税务报社、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开展“我与个税”、“身边的税收”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对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进行评选。

  5.办公厅、中国税务杂志社联合开展“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大赛”,主题集中在“纳税人权利义务”。要求各地报送已经在报刊、图书、本地电视台、网站、移动媒体、楼宇媒体、广告牌等媒体上已经公开发表的公益广告作品。

  6.办公厅、中国税务报社联合开展“第四届全国税收短信征集大赛”。要求以各省级税务机关为单位评选出优秀税收宣传短信并向纳税人发送,并将已经发送的优秀短信报总局参评。总局将对优秀短信及税收政策公开信息,借助电子平台,及时向全社会及广大纳税人统一编发,以增强宣传力度。

  7.与人民日报《讽刺与幽默》报社联合向社会征集漫画并进行评选推广,在《人民日报》、《讽刺与幽默》及总局网站刊登。

  8.与河南省国税局联合制作税史专题片《税事春秋》并在相关媒体播出,同时发放各省市税务局联系当地媒体播出。

  附3:税收宣传标语口号

  1.税收·发展·民生

  2.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3.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

  4.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

  5.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6.优化纳税服务,规范税收执法

  7.履行法律义务,依法诚信纳税

  8.严厉打击制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Ev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