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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增设税务硕士专业学位

2010-5-26 10:49 郭培育 【 】【打印】【我要纠错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方案明确,税务专业硕士学位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Taxation”,简称MT。

  税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目标是:面向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及司法部门等相关职业,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具有解决实际涉税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专门人才。其课程设置将充分反映税务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多采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学位论文须与税务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税务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税务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以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税务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完成税务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即可被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税务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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