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日起,新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随着新疆资源税改革试点的启动,意味着我国资源税改革大幕拉开,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已为期不远。
从价计征,石油资源税税负增加了5倍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研究所副所长高培勇说:“选择新疆作为试点,既推进了资源税改革,又支持了新疆的经济发展,这样的设计可以说是一举两得。”
高培勇认为,这种安排有点像当初的增值税转型改革,试点选在东北三省,就是为了将推进增值税转型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结合起来,结果证明二者结合相当成功,很多东北的制造业企业都得到了实惠,增强了发展的后劲。
据有关专家测算,此次新疆的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税率为5%从价计征,按照目前国际油价每桶72美元左右的价格测算,石油资源税将从原来的每吨30元增加到每吨185元左右,增加了5倍多。资源税税率提高这一块,将给新疆地方政府每年带来几十亿元的财政收入。
对此,高培勇解释说,资源税税负过低是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在近年来资源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从量计征已经不能够体现资源本身应有价值,导致资源粗放式开采和使用的浪费。资源税改革作为一种全新的税制安排,主要表现在扩大征税范围、实行从价计税、大幅度提高单位税额标准这三个方面。所以,大幅度提高单位税额标准本来就是资源税改革的应有之义。也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对资源的过度使用。
资源价格可能推高并传导到下游行业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收收入,资源税改革将税收与资源价格的变化挂钩,将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特别是对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来说,地方财力紧张的状况将得到缓解。同时,也有助于增加地方政府对破坏资源的补偿投入,更好地保护环境。
然而,提高资源税也将使资源价格上涨压力加大,并可能会传导到下游行业,带来通胀压力。在当前我国经济企稳向好,而世界经济面临“二次探底”风险的情况下,新资源税全面推开的时机和条件是否成熟?
“甘蔗没有两头甜。任何时候推出资源税改革,都会面临资源价格上涨并向下游行业传导的问题,但它对我国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意义更为重大。相比之下,早推开要比晚推开好。”高培勇说,资源税改革的准备工作已经相当充分,尽快推开应该是水到渠成的事。他预计,新疆试点也就是几个月的时间,到明年1月1日,资源税改革有望在全国全面推开。
高培勇指出,资源税改革不仅应当提高税负,还应扩大征税范围。目前,资源税征税范围仅限于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品目,一些非金属矿原矿和水资源尚未列入征收范围,这不利于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也会给不同的资源类行业造成税负不公。
个人所得税、物业税改革为何难以推进
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已经提出好几年了,改革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新一轮税制改革的目标,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物业税等多项改革内容。2008年,我国开始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内资和外资企业所得税税率统一;2009年,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企业减轻税负1200多亿元,为我国经济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发挥了重要作用;个人所得税改革近几年也有不少动作,“起征点”从过去的800元调到了2000元,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大大减少,税负明显减轻;此次推出资源税改革,也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高培勇认为,近年来新一轮税制改革确实取得了很大突破,对促进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税制改革方面也有不少需要攻克的“关口”。比如,个人所得税改革,单靠提高“起征点”已经很难达到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应该走综合制改革道路。因为,每位纳税人的实际负担不一样,今天这个家庭有困难,明天那个家庭孩子要上学,后天那个家庭还有老人要养,怎么能“起征点”统一都是2000元呢?
还有,物业税改革也研究了好几年,一些地方的“空转”试点也进行了好几年,但至今仍不能进入“实转”。物业税对纳税人的不动产征税,财产越多的人交税越多,因此对富人的财产和收入起着调节作用,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也有利于房地产资源的优化配置,缓解社会矛盾。
高培勇指出,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改革难以推进的一大原因,是因为这两个税种属于直接税,而目前税务系统的征管机制更适合间接税的征收,而对直接税征收尚无经验,相应的征管机制尚未建立。因此,当务之急是改革现有的税收征管机制,建立直接税征管体系,为个人所得税和物业税改革的推进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