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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税将面向企业征收

2010-8-17 15:21 《北京商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即将开征的环境税或者打算试点的征税对象以企业为主,北京不会作为试点城市。”8月17日做客北京城市服务管理广播《城市零距离》节目时,财政部财科所研究员孙刚表示。

    环境税是针对环保要求开征的税种,一般是对直接污染物征税,如污水处理、垃圾等。此外,对一些可能产生污染的产品征税,如煤炭、石油等,与现有排污费有部分重叠。

    “目前我国征收排污费主要涉及大气污染、水污染、废弃物及噪音。”孙刚透露,根据现有方案,环境税征收伊始可能不会覆盖现在排污费的整个征收范围,有些排污费项目可能还会继续征收,将要开征的环境税或打算试点的征税对象以企业为主,“如果一开始直接对个人征税,恐怕难度非常大”。

    对于税率,孙刚表示,环境税的征收应与排污费的收取有一定关联度,税率不会高于排污费的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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