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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航空等8家亚运赞助商相关劳务免征营业税

2010-10-15 14:32 财华社 【 】【打印】【我要纠错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5日通知称,对毕马威华振会计事务所、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广东城市在线票务有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英孚教育集团公司(EF Education First Limited)、广州广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600029-CN)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赞助商及其关联机构向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提供服务形式赞助过程中发生的相关劳务, 属於无偿提供应税劳务的行为,不属於营业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通知指出,前文所称“关联机构”和“服务形式赞助”,是指上述赞助商与第16届亚运会组委会签订的广州2010年亚运会赞助协议中明确的关联机构和赞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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