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家将要出台房产税及其试点的新闻不断,财政部有关专家也表示房产税出台已经进入倒计时。对此,近年来“只听楼梯响,未见人下楼”的房产税或将很快出台,关于房产税的议论也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
房产税的出台究竟会起什么样的作用?它在推行过程中又将面临哪些难点?房产税能否成为楼市调控的利器?为此,本报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蒋华东。
“房产税对打击房地产投机、完善税收体系、调节收入二次分配……都将起到作用”
记者:房产税之所以被热议,或许是因为它被很多关心楼市的人寄予厚望,认为此税一出必将对高房价造成打击。你如何看待房产税与高房价的关系?
蒋华东:就目前房产税试点出台的内容来看,我认为它对打击投资投机性炒房,遏制一些城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进一步规范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有相当的作用。单从调控效果来看,房产税相对来说确是一个比较直接、比较有效的工具和手段。
从长期来看,通过房产税的调节,还能很好的引导房产市场回归到消费品市场行列,有助于房价的平稳(增长)和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比如对更多、更大、更高价的房子征收更多的税,就不会有那么多人不合实际地去买第二套、第三套房,房产税的推行可以促进消费者合理、理性消费。
记者:税收不仅能起到增加财政收入,也能有调节社会分配的功能。房产税是否会对收入起到二次分配的作用?
蒋华东:房产税能对收入分配能起到很好的一个调节作用。十七届五中全会也提出来了,“十二五”期间主要由国强朝民富的方向奋斗,通过调节收入分配,通过房产税进行财富二次分配,有钱的多纳点税,也让大家都能分享到改革成果和共同富裕。
记者:你也曾经提出,好的房产税绝非短期政策,将对房地产市场形成长期的影响,你认为房产税还将在房地产市场发挥哪些作用?
蒋华东:房产税如果设计得好,能够进一步理顺或改革现有的中央和地方的财税体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税收体系。推行房产税可以对现行的开发环节税费、使用环节税费做一个合理的调整,从而可以避免重复征税行为的情况。其次,还能对土地出让制度的进一步的完善起到推动作用,按照我个人的观点,从消费本身来讲,房产税的设计反过来对土地出让制度将能起到一个调整、改革的作用。
另外,房产税还将对城市化起到好的推进作用。因为通过房产税能对投资投机行为进行一个调节,从而保证大多数人能有房住,这样就使得整个城市的房价稳定和居住成本降低,有利于城市化进程。
由于房地产是一个资金密集型行业,没有太多技术含量,过快的增长吸引了大量资金投入,如果房产税能给楼市降温,还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增长方式的转变。随着对经济结构增长方式的一个影响拉动,它对于人民币币值稳定和国内经济的通胀压力来讲,也可以起到缓解危机的作用。
“房产税按套、按面积或者按金额征收,税基咋定,是要解决的技术难题”
记者:此前有人认为房产税迟迟未推出的原因是操作中存在许多技术问题,现在这些技术问题是否已经解决?
蒋华东:所谓技术问题主要是一些可操作的问题,它有这样几个方面:
第一个从现目前上海、重庆试点方案透露出来的信息来看,首先是对象的确定、范围的划分。比如说究竟是以面积、套数来征收,还是以资金额来确定?
第二就是信息掌握和如何操作的问题,因为现在银行和房管系统的信息共享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是分年还是一次性征收,哪些该免收,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就加大了操作的难度。
第三,税种的设计和税基也是技术上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所谓税基是什么意思呢?通常我们所说的税基就是其标准是按原始价还是评估价的问题,如果按照原始价来计算,交易的时候是什么价格就是什么价格;但如果是评估价就麻烦了,这牵涉到全国不同的区域、不同的城市。比如成都有郊县,它就不可能定义一个评估值,如何确定,如何更好的操作,这些都是很大的问题。所以,房产税从试点到全面推开,我估计会有二三年的时间。
记者:房产税的征收标准上,有人说是千分之三,原则上第一套不征收。你认为房产税征收标准如何制定才能达到其征收目的,又显示公平合理?
蒋华东:我认为如果房产税只停留在房产持有环节,或者房产当中高端的持有环节,不管是相对于现在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还是消费者和开发商的消费行为来讲,它的作用都将是十分有限的。要从构造我国房地产市场是一个住房保障型市场的定位,改革土地财政和土地出让制度出发来设计房产税,保护和增加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这个征收才可能更公平合理。
就中高端征收来讲,房产税的征收不能简单的以套数来定,一定要面积、套数、金额结合起来全面考虑。它的设定要将它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税率计算方法等因素综合起来才合理。比如你划200平方米以上才征收,但对一些别墅住宅的限制是有限的,因为有些别墅的面积不一定很大,但它造价很高、档次很高、总价就高了。这样一来,就把限制的范围缩小了,那么房产税所产生的效用就相对降低了。
“应该坚持一户一套房子的政策,其它的需求(商品房)就让市场去调节。”
记者:有人认为因为居民购买房屋是获得使用权,因此征收房产税是重复征税,你如何看待?
蒋华东:现在很多人都担心这个问题。实际上,如果只是在大户型、多套、豪宅型或规定多少价以上对象才征收来看,那纯粹是对持有环节的额外征税,实际上就是个消费调节税。调节税是一个额外的行为,尽管它是以税法的形式确定下来的,但大的税种仍是依据我们现有的税率条款来确定的,它没有超出现在的税法条款。198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非经营性住宅是不收税的。现在只是针对非经营性中的大户型、豪宅进行收费。但这点变化基本上没超过1986年我们制定的“条例”,它只是把所有非经营性住房不收税变成为“非经营性的住房(其中的大户型要缴纳税)不征收”。
当然,如果房产税的设计依据变了,都要纳,穷人才免,就需要理顺现在房地产的税费,剔除重复税才行。如果仍按现行税费征收,就会有些重复征收。我主张消费都要公平合理纳税,房产品作为消费品,消费了就应该缴纳消费税,我主张把房产税扩大到消费税这个范围来认识它,房地产这一块的税费要整个的拿进来。当然,房产税的推行,要合理负担,该免则免,这也有助于树立公民的纳税意识,明确应尽的义务。
记者:今年政府又出台了相当多的政策来调控楼市,对于房产地产行业来说,除了房产税还需要什么样的办法来调控市场?
蒋华东:调控的工具和手段可以是很多的。金融、财税、土地、行政等等,都可以选择运用。这要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变化来确定,而且近期出台的政策还要同中长期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一步一步把我们房产市场推向一个健康、平稳的正常轨道上。但从根本上来讲,楼市调控还有赖于在制度上进行改革。这包括,首先要把市场转变到解决大多数人住房需求上来,我认为中国应该建立住房保障型的房地产市场,房产品本来就是满足大家需要的,应该坚持一户一套房子的政策,其它的商品房需求放开由市场调节。其次,要改革土地财政和土地出让制度。房产税如果设计合理,它可以引导、改变现行的中央和地方的一个财税体制,完善地方的税收体系,端正地方对土地市场和房产市场的冲动,而且也有利于逐渐端正政府的角色,去定位到监督上来。第三,要建立和完善与之配套的金融制度体系;第四,要建立健全与之相应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