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针对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问题,财政部表示,改革仍在进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最终这项制度将采取何种方案尚需进一步调研论证。
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透露,针对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议案,财政部在相关报告中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2005年、2007年两次修订个人所得税法,提高了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使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实际税负明显降低。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仍在改革过程中,最终将采取何种方案还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
对此,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认为,个人所得税制度是调节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手段,完善这一制度在当前具有重要的意义,建议有关部门根据议案意见和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等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加强个人所得税方案的调研论证,及时启动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工作。
2005年9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就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立法听证会。会议决定,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从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7年,国家再次将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上调至2000元。
但住房等居民消费支出的显著增长,使得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日渐高涨。2010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有62名人大代表在2个议案中提出,目前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存在税率偏高、税负过重的问题,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降低税率或提高工资薪金所得个税起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