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网12月6日报道,从权威渠道获悉,房产税试点将于2011年年初在上海和重庆开展试点。
报道援引权威渠道消息称,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在对《房产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以符合对居民自用房的征税。
报道称,试点大部分为对增量房进行征税,因为增量房产的原值与评估值非常接近,有利于征收。不过报道援引权威人士分析,房产税的最终目标是对增量和存量都要征税,房产税被设计为县市级地方政府的主体税种。
房产税按人均面积为起征点,税率为累进税率,房屋价值高、人均面积大的房屋其税率更高。
报道还称,重庆的房产税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而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而且按照人均面积做起征点考虑。
另外,《人民日报》近日刊发对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的专访文章,文章指出房地产税开征与房地产价格为负相关,但中长期对房价的影响有限。
渣打银行上月发布的一份报告指出,房产税改革即将启动,第一个试点方案可能在本周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通过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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