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2月14日电,财政部14日发布消息,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并报国务院批准,我国将从201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同时2011年进出口税目总数将由2010年的7923个增至7977个。
财政部表示,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降税承诺已于2010年全部履行完毕,2011年我国最惠国税率将维持不变。
财政部介绍,2011年中国将对600多种资源性、基础原材料和关键零部件产品实施较低的年度进口暂定税率。其中,首次实施年度进口暂定税率的包括丙烷、丁烷等资源性商品,脂肪酸、聚酰亚胺膜、钛带等基础原材料商品,高清摄像头、液晶投影仪用偏光板、电子驻车制动系统等关键零部件。
此外,2011年中国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形式对煤炭、原油、化肥、有色金属等“两高一资”产品征收出口关税。中国提高了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调整了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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