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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2011-3-28 10:46 国际金融报 【 】【打印】【我要纠错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和北京市住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月25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有关税收问题的公告”,将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原来的1%至2%提高到2%至5%。

  北京市房协副秘书长陈志表示,上述政策将对开发商的资金流带来明显的压力:一方面有限购、差别化信贷等措施抑制需求,而收紧银根、提高土地增值税税率,则从另一方面收紧开发商的现金流,促使其合理定价,甚至以降价来换取资金流。

  按照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新办理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确认的商品房取得的收入,将按照预计增值率实行2%至5%的幅度预征率。对于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公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取得的收入,暂不预征土地增值税。对于容积率小于1.0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最低按照销售收入的3%预征土地增值税。

  事实上,去年10月,北京曾提高过一次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由此前的1%上调至大部分项目都要按照2%来征收,容积率小于1.0的项目则按3%征收。此次新规确定的2%至5%,让预征土地增值税再度翻番。业内人士指出,按照新的税率,北京部分项目如果再加价售卖,可能出现最高每平方米数千元的预征土地增值税,新的税率增加了开发商的囤地成本,也会打击其继续囤地的意愿。

  除通过提高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抑制房地产市场外,公告还表示要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市民个人出售5年以上二手房屋,必须先填报“售房人家庭惟一住房承诺表”并经过审核属实后,方可免征个人所得税。长期以来,在北京的二手房交易中,无论是否是自用、是否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只要符合5年以上时限,一直以来都免征个人所得税。而新的公告正堵住了这一漏洞。

  业内人士表示,新规严格了5年以上二手房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拥有多套住房的投资客将不能再钻漏洞了。不过也有人士指出,由于目前北京二手房仍是卖方市场,恐怕业主会通过提价或者让买房人承担这个税费来转嫁成本,这会使买房人的负担进一步加大。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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