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正在探讨刚刚向社会公布的个税调整草案。
近日,个税调整草案正式公布,拟工资薪金费用扣除额(“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原来9级税级也减少到7级,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布征求意见。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西安市民对于此次个税调整持什么态度?本报联合西安新闻网、西部网进行了调查。
备受关注的个税调整正在进行。记者从市地方税务局税管处了解到,按照目前草案中所拟免征额来估算,个税调整后,我市约80%以上的工薪阶层将无需缴纳个税,影响税额约 7-8亿元。调查中,高达92.16%被调查者表示非常关注此次个税调整。压根不关注的人数为0。在如何看待缴纳个人所得税一项中,59.8%的被调查者认为适当缴税,一定要在合理的范围内,29.1%的人认为可以缴税,但应与个人实际收入挂钩,不到10%的人认为在当今物价涨得较快情况下不应当缴税。
市民普遍认为个税起征点3000过低4000刚合适
针对“您心目中合理的免征额是多少?”问题,调查显示:约有51.9%的被调查者认为将3000元设为个税起征点(免征额)低了,4000元刚合适。个税免征额调整后能给市民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一些市民也就此纷纷发表各自看法。“我和我丈夫的工资都在3000元左右,扣去三险一金外,现在每月个人所得税钱大概为二三百元。”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会计的李宁介绍,这次个税免征额提高到3000,他们夫妇二人每月可以节省300元左右。东郊一家公司上班的赵女士和老公收入不固定,月工资多的时候每人大概在2300元左右,个税免征额调整到3000元,他俩就都不用交个税了。赵女士说,她和丈夫与父母同住,买房暂时还不考虑,目前她家里最大的开销就是孩子上学,这点钱对收入高的人来说不算什么,但对她来说,足够给孩子买书、买学习资料了。
在一家媒体工作的孙女士认为,5000元的收入,刚刚能够保证她每个月的正常生活水平,物价不断在涨,工资涨得过慢,房价七八千一平米,不吃不喝一个月工资还买不到一平米房子,个税的免征额应该跟房价挂钩,她认为免征额提高到4000元比较合理,毕竟未来中国经济希望通过消费来拉动,大家手里没有钱,怎么去消费? 还有许多市民非常关注此次个税起征点,认为虽然节省的钱不多,但一定程度减轻了各自经济负担。
“实际免征额必须计算家庭的实际收入”
在回答“您认为个税免征额以什么为判断标准才合理?”一问题时,高达62.75% 的被调查者表示“必须以最有效的办法计算家庭的实际收入”,28.43% 的人则认为“应该以个人工资条上显示的实际收入数额为标准”,认为“应该以个人的工资数额,加上单位发的福利”的人数占8.82% 。 在记者采访中,大多数人表示,现行的个税征缴实际上只管住了工薪阶层,而一些高收入人群,则未必如实纳税。
小何是高新区一家私企的部门经理,妻子收入才一千多,孩子刚上幼儿园。他介绍,自己一个月工资将近7千,扣除房贷、车贷以及家庭日常消费每个月所剩无几。周末去超市购物,感觉还没买什么东西就花了好几百。每月缴纳的个税看起来着不是很多,但如果不用缴纳或者少交点的话,能让他心理上感觉轻松一点。小何说,同样收入7千,一家三口来花与一个单身人士来比,前者明显有些吃力。个税的征收一定要按照家庭的实际收入而不是个人收入来考量,否则,太不公平了。
针对“您对个税调整有什么建议?”的问题 ,57.84% 的被调查者希望每月缴纳个税在300元以下,36.27% 的人则希望个税与房价挂钩。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李香菊说,去年我国个人所得税为4837亿元,我国总税收额为7.32万亿元,个人所得税仅占整个税收收入的6.6%。大家关注房价问题,最根本是在关注调节贫富差距的问题。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目的是调节贫富差距,但是任何时候都不能只寄希望于某一个税种来担当。李香菊说,调节贫富差距力度最大的是财富税,例如遗产税、赠与税。赠与税在西方课税60%之多,其目的是避免造成贫富差距过大。像比尔盖茨、巴菲特等人,都在大量地向社会捐助,一方面奉献了爱心,另一方面也在引导社会价值趋向。而我国目前对奢侈品消费等课税的举措,也是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陕西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刚认为,应该以净收入作为个税征收基础。而目前扣前税(税前扣除必要的支配)的实施比较难,主要原因是个体的消费水平不好评估。而此次个税调整将房产纳入居民消费样本,说明已经在考虑更加广泛的样本采集,充分考虑到房价以及物价波动的影响。
高收入人群个税征管成为关注焦点
根据修正草案,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了15%和40%两档税率。将现行40%税率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入45%的税率,扩大了最高税率45%的覆盖范围。在减轻中低收入人群税负的同时,加大了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记者走访中,近半数的被采访对象质疑:会不会有人想出更多的方法来隐瞒个人收入,以此来逃税?而对目前高收入人群很多财产性收入仍然游离在征管“真空地带”的现状,如何进行合理征收大部分人表示很担忧。
对此,李香菊表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按照工资薪金数额来缴纳,而工资薪金的个税由单位代缴,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工薪阶层的个税几乎没有流失。工资薪金所得所缴纳的个税,占国家纳税人个人所得税税额的60%-70%。因此很多人难免认为自己收入不高纳税却从不落下,真正高收入者却未必纳税。李香菊说,目前现行的税收体制优点是能够防止税收流失,有利于征管。弊端是税源隐蔽分散,纳税人太多,往往税务部门无法摸清楚一个人的真实收入。但是工资对大部分高收入人群来讲,并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样以来,真正的高收入人群未必缴纳了应该缴纳的个税金额。这样就形成所谓的“管住了工薪阶层,真正有钱人未必交了税”的现象。
一些高收入人群的收入真实状况为何难以摸清?李香菊分析说,首先是我们的信用体系尚未建立起来。而生活总有大量的现金流通,这样监管和监控就很困难,如果个人不申报,监管部门就无法了解到某些现金收入。因此,只有不断完善财产登记申报制度,减少现金交易,鼓励大家用支票、信用卡,银行就可以查询到每一笔交易,就好监管得多。
我市目前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情况如何?西安地税局所得税管理处处长张建朝介绍,市地税部门从2001年开始就对一些高收入人群建立了税收跟踪、监控档案,同时出台了全国首创的“个人所得税约谈制度”。通过个别走访谈话的方式,动员一些高收入者积极主动纳税,通过宣传纳税积极的名人,起到整个行业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同时,针对一些纳税不积极的人群,通过约谈也起到了明显的督促作用。张建朝介绍说,大多数公司和名人都顾及自己的信誉和社会地位,一般都不会逃税,但是也存在一部分人消费和收入明显不平衡,税务部门却无法查询的无奈现状。他说,地税部门对高收入人群的监督难点在于纳税监管力度就比较弱。在执行征收监管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障碍,影响个税征收。例如有书画家在私人场合卖画,且是现金交易,像这种个人之间私下的交易,监管和监督都很困难。因此,税收部门的尴尬在于,明知道漏洞所在却只能通过加强宣传税收政策、加大稽查力度、做好纳税服务等方式而不能采取强制措施来尽量减少或杜绝漏税。张建朝说,只有通过立法手段赋予税务部门有效的监督监管的权力,才能真正将高收入人群的税收管理起来,真正通过税收来调节贫富差距。
半数市民认为不同城市起征点应有区别
面对“北京、上海、广州和西安的起征点如果一样,您觉得合理吗? ”的问题,调查结果显示,认为必须有所区别的被调查者占50.00%,合理占40.20%,认为合理的占8.82%,0.98%的人表示无所谓。
对此吴刚表示,个税调整是根据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消费水平等综合考量的。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在征收的起点和来源上,都要有相应的变化。个税调整的目的就是收入差距的调整。保证只让收入达到一定水平的少数人缴税。个税的免征额是按照全国人均收入水平考量制定,去年西安市城镇居民人均平均收入1800-1900元,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中西部居民整体收入偏低,免征额提高后,会有更多的中西部居民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以后能够实行以家庭为单位的征收考量制度,就不需要探讨“实施区域差别性个税征收政策,每个城市拥有不同的免征额”的提议,个税征收综合考虑才更合理。
“个税是以收入判断为标准,对个人隐性收入这方面该如何监管?”的问题,被调查者中60.78%的人认为“所有政府/事业单位/企业都应当把个人收入公开”,而30.39% 的被调查者认为“政府应该搭建一个个人收入监督平台”,8.82%的人认为“实际收入超出个税起征点的行为要予以严查”。
对此,李香菊认为,国家公职人员、社会名人等人群的收入应该公开,这样的示范作用下,高收入人群的收入公开化是可以逐渐实行的。张建朝说,一些垄断行业企业高管的的薪资动辄高达几百万,他个人认为应将部分人群的收入调整到适合的水平,消除各行业之间的过大差距。但公开个人收入,短期之内可行性不大。吴刚则认为,只要充分考虑纳税人对税款的用途的知晓权与参与意识,人们主动纳税的积极性会大幅度提高。因此通过公开税款去向使其了解自己所缴纳的税款的用途,以及让纳税人有参与税收的使用途径等方式,会促进更多人自觉积极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