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历时37天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活动已于5月31日24时结束。31日20时,羊城晚报记者通过全国人大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管理系统看到,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已征得意见数237094条,创下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项立法意见数之最。据了解,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可能于6月中下旬在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进行第二次审议。
对此次个税法草案征求意见,各方反响热烈,从目前社会各界人士对该草案表达出来的意见看,分歧主要集中在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超额累进的级差和税率上。另外,沿海地区要求费用扣除标准实行地区差异的呼声较高,要求按照家庭人口、物价指数制定费用扣除标准的声音也不小。
在各方激辩中,这些究竟有没有一个标准?还是谁想提多少就说多少?或者以大多数人的意见为标准?
对此,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山大学教授杨卫华在日前举行的第七届“岭南财税论坛”上指出,费用扣除,就是允许纳税人在缴纳个税前扣除个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特定的社会费用,有费用就应该扣除,而不能让纳税人用所得来缴税,因此,这些费用额就是我们制定扣除标准的依据。对这个费用额,国家应该给出一个能让大家认同的说法,比如,现在统计城镇居民生活消费支出,住房支出就没有包括进去。
据了解,在此次征求意见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对网上意见和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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