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新闻:财会资讯财经资讯财税资讯审计资讯考试动态: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各地动态: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广东广西辽宁吉林山东内蒙古山西更多

首页>会计资讯>财税资讯> 正文

国务院要求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2011-6-14 13:30 证券日报 【 】【打印】【我要纠错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温家宝总理2011年6月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来,物流业快速发展,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随着《规划》的深入实施,一些不适应物流业发展的政策问题进一步显现,制约了产业发展。必须制定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

  一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研究解决仓储、配送和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二要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三要促进物流辆便利通行。四要改进对物流企业的管理。五要鼓励整合物流设施资源。六要推进物流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强物流新技术自主研发,加快先进物流设备研制,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推进物流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七要加大对物流业的投入。八要促进农产品物流业发展。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细化政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静静
相关热词: 国务院 物流企业 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