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个税涉及亿万百姓切身利益,个税法修改之后,百姓缴纳的个税究竟变化几何,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相关的税务专家。
月工资在3500元以下将不涉及个税
根据修改后的个税法,将现行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即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这意味着月工资、薪金所得在3500元以下的群体将不涉及个税。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建凡介绍:“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以后,纳税人纳税负担普遍减轻,工薪收入者的纳税面将由目前的约28%下降到约7.7%,纳税人数由约8400万人减至约2400万人,也就是说有6000万人不需要缴纳个税。
月工资6000元每年减税3960元
修改后的个税法,不仅将起征点从每月2000元提高到3500元,还将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并对其中的一些级距、税率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关专家表示,这种综合调整更能起到有效降低税负的目的,受益群体除了较低收入者,还包括中等收入群体。
“以月工资6000元为例,现在每月需要缴纳个税475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实施后,每月需要缴纳的个税是145元,每月少缴330元,全年少缴3960元。”高萍说。
月工资38600元以上税负增加
根据相关专家的测算,按照修改后的个税法,月工资38600元成为税负增减的分水岭,也就是月工资在38600元以上的群体,个税税负是增加的。
高萍介绍,以月工资是40000元为例,现在每月缴纳税额是8125元,个税法修改之后,每月需缴纳个税8195元,比之前多缴70元,全年多缴840元。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指出,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体现了高收入者多交税,中低收入者少交税、不交税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