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上调,作家稿酬税标准却30年未变 作家:国家税收新政把我们给忘啦!
个税起征点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税率也有相应下降。不过,中国的作家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一位作家昨天对本报表示,中国的稿酬缴税标准已经30年没有调整过了,“这简直是对我们的一种侮辱!”眼看自己的稿费税负和别人工资税负的差距越来越大,作家怎么能心平气和呢?“国家税收新政策把我们作家给忘啦!”上海知名悬疑作家那多昨对本报说。
稿酬税收起征点30年没变
那多是个好公民,每次出书赚了版税他都按时足额缴税。按照现在稿酬缴税的标准,起征点是800元,低于4000元,按14%缴税,高于4000元,按11.2%缴税。让那多颇为自豪的是,因为他的书基本都是畅销书,所以他总是按高于4000元的那一档缴税。他每年缴的税都有好几万。
作为一个习惯用文字思考的人,那多并不善于算计,所以这么多年缴了这么多税,究竟是多了还是少了,他没有完全的概念。但有一点,他很是想不通。自己正在坚定执行的这条稿费缴税标准,身为上海作协副主席的父亲赵长天从30年前就开始执行了。这么多年随着人们收入的增长,个税起征点从800元上调至1600元,再由2000元又调至现在的3500元,可谓一调再调。可稿费税收起征点却按兵不动。就连那多也觉得肯定不合情理。
据本报记者观察,目前作家的愤怒集中于两点:其一,稿酬税负起征点太低,税率又太高。上海作协副主席赵丽宏昨天就对本报说,30年前稿费标准是千字十来元,一本8万字的书是免税的,彼时那个标准是保护作家群体的好政策。可是现在却不同了,像赵丽宏担任主编的《上海文学》,稿费标准最高已上调到千字500元,如此一来,写1500字的文章就要缴税100余元,等于稿费少涨。其二,个税是按月工资算,稿酬税是按作品算,有时一部作品要辛辛苦苦写一年,其平均每月的税负远远要高于个税。
高税负加剧作家远离文坛
30年不变的稿酬税,事实上已变成作家不能承受之重。这使得近年要求给作家减税的声音此起彼伏。比如去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副主席陈建功就递交提案,要将稿酬税起征点从800元提高到2000元。小说家二月河也发出过“减税”的呼吁。还有作家甚至提出,国家应该给作家免税。但让作家感到奇怪的是,尽管他们这么努力地呼吁,但新的个税标准,还是把他们给忘了。
近年,本报连续关注作家生存状况。过去作家写三四本书就能买一幢四合院,而现在作家写一本书大概只能买一只马桶。这自然有物价上涨的因素,但也有高稿酬税负的制约影响。过去作家许多都是在作协领工资的专业作家,但现在像那多这样的作家基本都是“文坛个体户”,他们不属于任何组织,没工资可领,完全靠稿费生活,30年不变的稿酬税标准榨取了他们大部分稿酬。
这难免要让人对生活于文坛这件事灰心丧气。有一位执著的作家,花一年写了一部30万字的小说,恰逢文学不景气的年代,只销出5000册,统共只得1万余元版税,就这点钱,还要缴一两千元的税,最后到手连1万也没有了,“有时想想,写作图个啥呢?”一次聊天中他对本报记者说:“有时真不想写了,感觉这是对我劳动成果的一种玷污。”事情就是这样:当高税负在考验一位作家的国民意识时,也在考验他对于文坛的耐心。
应用题
假设发表一篇5千字的小说,稿费标准千字500元,可得稿费2500元,须缴纳(2500-800)×14%=238元的稿酬税。如果按照个税标准就不需要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