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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 为电子化改革铺路

2011-7-6 9:45 读者上传 【 】【打印】【我要纠错

  财政部日前下发《关于清理整合中央财政票据的通知》,财政部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原则,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压缩中央财政票据,规范中央财政票据规格、式样。

  通知表示,将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罚没票据、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票据、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其他财政票据六类票据,统一归并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和其他财政票据两类。在全面清理整合现有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的基础上,确定“以通用票据为主,专用票据为辅;以机打票据为主,手工票据为辅”的管理思路,设置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替代和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通用票据及部分专用票据,优化中央财政票据种类结构,扩大通用票据和机打票据的使用范围,缩小专用票据和手工票据使用范围,为规范中央财政票据管理和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通知还要求,切实做好非税收入通用票据启用的准备工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中央单位可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到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以下简称票据中心)领购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此外,中央单位应将上述废止和归并的中央财政票据,分为已使用票据和尚未使用票据进行登记造册。清理登记工作应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据悉,清理整合后的中央财政票据共分两类三十五种,其中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类共二十七种,其他财政票据类共八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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