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WTO)15日作出裁决,认为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碳钢紧固件实施的反倾销措施违反了世贸组织规则。
WTO上诉机构裁定,欧盟为限制中国碳钢紧固件进入欧洲市场所采取的措施“证据不足”。螺丝、螺母和螺栓等碳钢紧固件被广泛用于建筑和汽车工业等。
欧盟对从中国进口的碳钢紧固件采取反倾销关税的理由是,按照欧盟法律,被认定为非市场经济的国家,在成为反倾销对象时,将考虑其出口产品的整个行业,而不考虑单独的企业。欧盟认为,如果相关企业不能证明自己是在国家影响之外进行运作的,就将被看作单一出口者。按照《反倾销协定》,这成为欧盟保护在本地区同类产品生产者中“占显著比重”的“受影响生产者”的理由。
但WTO上诉机构认为,欧盟无法证明受影响的生产者(约占碳钢紧固件生产者的27%)可被认定为“占显著比重”。
这项裁决意义重大,因为这是WTO首次不支持欧盟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WTO上诉机构还指出,欧盟没有及时提供征收反倾销关税的目标产品的类别信息,这一信息对于中国生产者用作辩护是必不可少的。欧盟的这一做法“也不符合《反倾销协定》规定的相关义务”。WTO上诉机构指出,反倾销协定规定,各国在采取反倾销措施之前应向相关方面提供用于进行公平价格比较的必要信息。一位熟悉W TO争端解决流程的外交人士指出:“这是中国的胜利。”
这起案件源于2009年,中国认为欧盟对相关产品设定的关税不符合《关贸总协定》、《反倾销协定》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的有关规定,要求成立特别小组,展开调查。
去年12月,特别小组已认定中国获胜,认为欧盟当局在确定倾销产品正常价格等方面违反了《反倾销协定》的有关规定。